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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2-265
文  号:厦府〔2022〕365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2-11-16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一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更名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11-29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一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更名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1-2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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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提请研究思明区深田路42号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更名相关事项的请示》(厦文旅〔2022〕344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兴亚院厦门联络部旧址”更名为“侵华兴亚院厦门联络部旧址”。

  二、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更名后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2022〕36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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