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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2-233
文  号:厦府〔2022〕339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2-10-19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17和2022-18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10-28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2-17和2022-18安置型商品房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0-28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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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2-17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2〕68号)、《关于2022-18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2〕6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海沧区05-08新阳东片区庚西路与阳庚二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22-17)、思明区03-06半兰山片区吕岭路与前埔西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2022-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上述地块的申请人资格、出让金底价及竞价事项、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转让及处置、开发建设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2022〕33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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