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救援支队:
你支队报送的《关于提请批准实施〈厦门市消防救援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厦消〔2022〕10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厦门市消防救援专项规划(2020-2035年)》,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同时,要做好该规划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你支队要会同各区各相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群众消防安全和自救能力;要加快推进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打造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高水平消防救援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你支队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将实施结果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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