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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2-184
文  号:厦府〔2022〕278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2-07-26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环东海域旅游客运航道规划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8-09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环东海域旅游客运航道规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8-0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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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口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请批准厦门市环东海域旅游客运航道规划的请示》(厦港〔2022〕9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厦门市环东海域旅游客运航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环东海域旅游客运航道进行统筹规划、有序建设,使之与港口、城市、旅游协调发展,有助于加快我市海上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航线优化提升,推动海上客运交通高质量发展,带动沿线旅游资源的开发与提升,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海湾旅游城市。

  二、要加强规划统筹。切实做好《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有机衔接,在相关控规的编制、调整中应当严格落实《规划》的内容。旅游客运航道建设应与规划旅游码头建设同步协调发展,分期建设、逐步扩建,根据码头建设情况进行适时调整、适度超前,以达到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要强化规划落实。抓好规划布局与实施建设,兼顾航道建设发展与海洋生态保护相协调,实现海上观光客运与文旅产业的良性互动,确保新建航道与现有码头航线发展相适应,推动码头航线资源整合提升,不断提升市民、游客的体验感,打造安全、畅通、生态的海上通道。

  四、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是我市环东海域旅游客运航道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你局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实施中如有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2022〕27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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