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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2-167
文  号:厦府〔2022〕255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2-07-05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马山安置小区(金卿小区)项目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式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7-11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马山安置小区(金卿小区)项目部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式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7-1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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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马山安置小区(金卿家园)供地方式调整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2〕48号)收悉。根据湖里区政府申请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根据马山安置小区(金卿家园)项目产权人或合法继承人申请,将其房产土地使用权供地方式由限制性出让变更为划拨。

  二、产权人或合法继承人必须承诺房产土地使用权供地方式变更后,不得提出退还土地出让金诉求,且不再申请转回原供地方式,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上作必要注记。

  三、请市资源规划局加强审核把关,依法逐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变更登记。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2022〕2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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