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2-11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2〕52号)、《关于2022-12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2〕53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思明区湖滨中路与湖光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湖滨一、二里安置型商品房,编号:2022-11)、思明区湖滨中路与湖光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湖滨三、四里安置型商品房,编号:2022-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上述地块的供地方式、申请人资格、出让金底价及竞价事项、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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