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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2-078
文  号:厦府〔2022〕144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2-04-07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2、3号线换乘站五缘湾站(地下)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和供地方式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4-14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轨道交通2、3号线换乘站
五缘湾站(地下)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用途和供地方式变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4-14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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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2、3号线换乘站五缘湾站(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变更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2〕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提出的轨道交通2、3号线换乘站五缘湾站(地下)项目土地用途和供地方式变更有关事宜,在建筑面积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2584.92平方米建筑物由轨道交通用地(地下轨道站点)变更为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式由划拨变更为协议出让,请你局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上述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地价征收、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出让年期、项目配套、转让抵押等有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出让方案办理。

  三、请市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加强指导,确保项目用途变更后满足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要求。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厦府〔2022〕14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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