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局:
你局《关于呈报研究〈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请示》(厦房〔2021〕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加强规划统筹,并做好《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机衔接。要强化规划落实,在相关控规编制和调整中要严格落实《规划》要求,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三、要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切实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需求。要优化住房供给结构,持续提高住房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四、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是我市住房建设与住房保障的重要依据,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如需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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