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委:
你单位报请审批厦门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厦门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是贯彻《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重要文件。《管理办法》批准后,你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做好交通影响评价与项目建设审批各相关环节的衔接,及时组织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确保《管理办法》落实到位。
二、坚持规划统筹。在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过程中,要坚持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按照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要求,加强各类交通需求的研究和预测,从规划源头做好交通设施用地的布局和控制。
三、加强技术研究。要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城市成功经验,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以准确预测交通需求、合理均衡配置交通基础设施为目标,加强交通数据监测分析,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参数体系,努力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的供应与交通需求的相对均衡。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8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20日印发
附件:
各区政府
市政府部门
各开发区
国家部委
各省区市
新闻媒体
其他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01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号闽ICP备06004296号-1
版权所有:©Xiamen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为了您更好的体验,建议使用谷歌chrome、火狐Firefox、微软Edge等浏览器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