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福建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福建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02年12月16日至19日在漳州市举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组建“福建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厦门市代表团”参加本届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建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厦门市代表团”成员如下:
团 长:詹沧洲(副市长)
副团长:杨本喜(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富第(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局长)
余振杰(市体育局局长)
苏国成(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耿永胜(市体育局副局长)
秘书长:苏国成(兼)
副秘书长:祁大鹏(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许河山(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民族处副处长)
各项目队领队、教练、运动员(未加注性别者为男性):
1、武术代表队:
领 队:洪日新(市体总武术协会)
教 练:洪日新(兼)
运动员:马 庆(回族)、郭靖夏(回族)、 陈 想(畲族)、郭建生(女,回族)。
2、射弩代表队(均为畲族)
领 队:钟水胜(湖里区钟宅畲族村村委会主任)
教 练:蓝培达
运动员:男队:蓝培达、钟龙冲、 钟艳祝;
女队:钟鲜艳、钟翠屏、 钟凤眼。
3、高脚竞速代表队
领 队:朱月明(集美大学体育学院)
教 练:朱月明(兼)
运动员:钟恭南(畲族)、钟三阳(畲族)、钟培阳(畲族)、蓝凤云(女,畲族)、 高 珊(女,满族)、丁小云(女,回族)。
4、蹴球代表队(均为畲族)
领 队:钟仁安(钟宅畲族村党总支副书记)
教 练:钟永吉
运动员:钟志伟、 钟春福、钟小莲(女)、 钟达群(女)。
5、表演项目队:
领 队:钟亚美(女,畲族,钟宅畲族村村委会文教委员)
编 导:谢日新(高山族,市群众艺术馆)
运动员(均为畲族):钟超群、钟阿辉、钟鸿辉、钟春常、钟允煌、钟亦民、钟连文、钟淑华(女)、钟萍萍(女)、钟秋菊(女)、钟春妹(女)、钟冬梅(女)、钟春辉(女)、钟达群(女)。
二、参赛项目:
我市确定参加武术、射弩、高脚竞速、蹴球4个竞赛项目和畲族《赛陀螺》、高山族《竿球》2个传统表演项目。
三、经费:
参赛经费由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市体育局提出预算,市财政局审核后安排落实,要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四、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参加福建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意义,分工负责,通力协作,确实做到机构、项目、人员、经费逐项落实。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负责与各有关部门联络协调工作。请市体育局负责运动员的选拔、集训和竞赛工作。请市委宣传部在此期间配合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营造我市民族团结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报道训练和比赛情况。请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参赛经费。对参赛的少数民族运动员,各有关单位应予以关心、支持,保证他们训练和参赛的时间。各参赛代表队要认真组织训练,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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