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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0-02-03-2003-038
文  号:厦府办〔2003〕43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03-03-03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海域溢油应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04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海域溢油应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04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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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在发生特大海域溢油事故后,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施救,并使施救工作能在统一指挥、调度的情况下有序地进行,以最大的努力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厦门海事局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的《厦门海域溢油应急计划》,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明确各自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以建立我市的应急救援体系和机制,确保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三月三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3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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