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如约而至,本届活动主题是“构建保护制度,服务创新发展”。
为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保密观”常设“商业秘密小课堂”栏目,定期推出文章,为大家深入剖析经典案例、分享实用策略,助力企业筑牢商业秘密安全防线。
如今,网购已深度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电商平台挑选心仪商品,一键下单后填好“收货信息”,静候包裹送达,这早已成为消费者驾轻就熟的购物日常。但鲜少有人意识到,这些看似平常的收货人姓名、收货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数据,不仅属于重要的个人信息,同时还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电商平台信息战中的商业秘密侵权
近日,浙江高院公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浙江某知名电商平台运营者起诉长沙某电子商务公司侵害商业秘密案,引发广泛关注。
浙江某知名电商平台运营者经客户授权,收集、存储平台交易产生的相关订单信息,并对涉及消费者姓名、地址、电话等“收货信息”采取了加密措施,以确保信息安全。长沙某电子商务公司通过其开发的“某鲸”软件,擅自破解、获取该电商平台包括“收货信息”在内的交易订单信息,并擅自将这些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电商平台,用于商业交易牟利。为此,浙江某知名电商平台运营者认为长沙某电子商务公司侵害其商业秘密,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定长沙某电子商务公司侵权事实成立,判决其立即删除“收货信息”,并赔偿经济损失、维权开支共计80.6万元。
为何“收货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中,法院经过深入审理,对涉案订单信息进行细致区分,精准划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边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需同时具备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三个要件。涉案的“收货信息”作为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提交的重要个人数据,未向公众公开,具有秘密性;这些信息可用于分析消费趋势、开展精准营销,优化商业策略、提高销售转化率,从而为平台和商家带来经济利益,体现价值性;电商平台通过加密技术对其进行保护,落实了保密要求。因此,“收货信息”符合商业秘密认定标准。
而涉案订单信息中的其他信息数据,如买方信息、商品信息等,因电商平台未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且单独使用价值有限,所以未被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畴。
数据信息应如何保护?
这起案件不仅以司法裁判明晰了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更以典型示范意义敲响了数据时代企业权益保护的警钟。在数据信息成为核心资产的当下,如何构建严密的商业秘密防护体系,已成为企业的必修课。
建立动态保护机制。打破“静态保护”思维局限,实施数据价值动态评估与分级管理模式。定期梳理数据资产,挖掘如买方信息、商品信息等数据的潜在价值,将单一使用价值有限的数据,转化为具备组合分析价值的商业秘密资产,并制定相应的保密细则,实现保护边界的动态延展与保护强度的精准适配。
强化技术防护与监测。摒弃“重收集、轻保护”的工作模式,采用加密技术,对核心数据实施动态加密。同时,搭建监测与预警平台,追踪数据访问轨迹并分析异常行为,主动防控非法入侵、数据窃取等风险。
提升员工保密意识。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培训,结合行业典型案例,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条款,强化员工“数据即资产”的保护意识。
参考资料:
1.浙江法院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EB/OL].微信公众号“浙江天平”.2025-04-17.
2.破解买家收货信息,小心侵犯商业秘密![EB/OL].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03-21.
(转载自保密观公众号,作者:一东 编辑:车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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