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旅发规〔2018〕153号
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旅游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质监所:
现将《推进旅游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推进旅游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厦门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在自贸区和火炬高新技术园区试点“证照分离”,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委“放管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改革项目
境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经营许可、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三、改革目标
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明晰具体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列明审查要求和时限,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根据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要求,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具体的审查行为,明确审查内容、要求、方法、判定标准等。
四、改革具体任务
(一)落实便民服务
进一步修改和细化审批项目的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根据省旅发委关于“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修改和完善操作规范、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大力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基本服务制度。
(二)加强企业监管
根据“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等原则,创新监管手段,通过专项监管和日常监管,确保监管举措落实到位。发挥12301、12315、12345等投诉平台的作用,落实游客和市民监督;发挥旅游执法队伍的“利剑”作用,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市执法局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开展专项市场检查,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快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互联网+”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使企业获取监管部门的信息和服务更加便捷。
(三)实现信息共享
以高效、快捷为原则,进一步建设完善满足在政务内、外网等网络环境下各审批系统生成、共享功能的电子证照库。依托电子证照库等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对部门信息系统进行整合,推动旅游企业基本信息在相关部门间进行共享、业务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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