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会议认为,《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符合我市实际,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未来五年和十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率先实现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厦门篇章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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