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厦门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全文及说明在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m.gov.cn)和厦门司法行政网(http://sf.xm.gov.cn)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6年6月12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3610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j_xx@xm.gov.cn。
厦门市司法局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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