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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2-14 字号:[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共分6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统筹公开与安全、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的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工作质效,为厦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工作事项。不断优化主动公开机制,落实主动公开责任,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高标准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活动,加强交流互动。深化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效果,让群众看得懂、好理解。编制发布《厦门市人民政府公报》13期。本年度,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34件,市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开展48期领导在线访谈、117期民意征集和110期网上调查活动。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精准了解申请人诉求,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效。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部门协作配合,确保答复程序合法、内容准确。健全工作台账,规范答复方式,及时总结经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年度,全市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15件,上年度结转89件,办结229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06件。

  (三)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网上登载工作,明确政策性文件范围。开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工作,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阵地管理。提高信息资源汇聚能力,在市政府网站按照群众办事热点主题进行分类,提供符合群众视角的沉浸式、情景式服务体验。动态更新维护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库、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信息,确保权威性、有效性。每季度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市政府网站版面设计、内容加载、改革创新、安全保障等工作,保持领先优势;完善互动服务功能,推进网站适老化改造,增设“长者模式”;打造“e鹭搜”智能搜索平台,方便用户快速获取信息。推动基层政务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融合,务实规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调整完善政府网站栏目,增设“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栏目。2024年,市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继续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名,实现“三连冠”。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依托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管。运用智能化手段,强化文字审核,做到信息发布前自动检索、审核,发布后自动扫描、提示。制定出台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绩效评估办法,精简考核指标、简化考核程序。持之以恒抓好第三方评估、日常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建立月巡查、季检查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2024年未发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69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5

180

118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606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57992

行政强制

33338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872.8576

注:涉及机构改革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废止件数未计入统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23

72

3

4

3

10

23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3

1

0

0

0

0

8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79

24

1

1

2

1

80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33

10

2

0

1

3

34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7

0

0

0

0

0

1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5

0

0

0

0

0

7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8

0

0

0

0

0

3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5

1

0

0

0

0

4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4

1

0

0

0

0

2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80

29

0

2

0

5

7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8

1

0

0

0

0

2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3

1

0

0

0

0

14

2.重复申请

30

0

0

0

0

0

3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36

0

0

0

0

0

36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6

2

0

1

0

1

5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3.其他

49

2

0

0

0

0

51

(七)总计

2202

71

3

4

3

10

229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4

2

0

0

0

0

106

注:涉及机构改革部门的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自然人、本年度办理结果→予以公开→
自然人、本年度办理结果→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自然人的数据未计入统计。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5

7

4

7

93

18

0

3

3

24

25

7

2

7

4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还有提升空间;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策落实、优化政务服务、强化监督管理等功能作用发挥还需要加强;三是政务公开互动性、群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抓好平台建设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政务公开数字化转型,实施一批场景化应用新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安全管理、保密审查等制度,加强日常读网巡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

  二是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建立健全与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数据管理相适应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协同性,强化数据汇聚共享,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政策发布、权责清单、便民服务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

  三是优化完善政务公开渠道。打造“线上+线下”公开双平台,线上依托市区两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持续发布民生实事、政策优惠、就业指导等便民惠企措施;线下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公开申请等综合服务。加强政策解读,对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相关政策解读,辅以案例、数据、动漫等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全市收取信息处理费共计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