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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2-23 字号:[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有关政务公开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共分6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在市委正确领导下,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新媒体,持续开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常态化开展“在线访谈”、网上民意征集等活动。本年度,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79件,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等形式,发布解读政策文件707份;市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开展45期领导在线访谈、101期民意征集和103期网上调查活动。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按照“快、优、实”要求,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受理、登记、会商、复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管理。坚持依申请公开答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会商研判和专题报告制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畅通受理渠道,整合依申请公开平台单位至53个。全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03件,上年度结转58件,本年度共办结247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89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修订完善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和“注意事项”两项内容,对指南中群众关注的细节进行阐释。开展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完成市、区两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公开文字关、保密关。推动各区各部门规范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案件办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每季度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规范平台设置,市政府网站群新增2个单位网站。进一步完善用户账号服务功能,用户进入个人专属页面,自动获取自身相关的各类服务,实现“千人千网”的效果。市政府网站设置“智能问答”“互动知识库”“政策咨询”等栏目,为公众全天候提供咨询服务;与12345热线平台实行数据对接,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企业、群众互动渠道。2023年,市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继续位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

  (五)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参照省对市绩效考核指标,制定下发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绩效评分办法。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常态化自纠自查工作,适时下发工作提示,规范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等工作。每月开展政府网站群和政务新媒体普查监测,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持续抓好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对上一年度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完善机制,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全年,开展2次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1

67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4

76

146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92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16584

行政强制

31556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84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66

80

2

32

13

10

25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3

5

0

0

0

0

5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06

30

0

22

7

5

87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77

16

1

1

1

0

29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6

0

0

0

0

0

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3

0

0

0

0

1

3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9

0

1

0

0

0

5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5

3

0

1

0

0

4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4

2

0

0

0

0

2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3

1

0

0

1

0

5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98

27

0

6

4

1

8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1

0

0

0

0

0

4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7

1

0

0

0

0

18

2.重复申请

35

2

0

1

0

0

3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8

1

0

0

0

0

19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0

1

0

0

0

1

5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2

0

0

1

0

2

75

(七)总计

2331

84

2

32

13

10

24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8

1

0

0

0

0

8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6

17

4

4

61

18

1

1

4

24

9

2

0

4

1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大,个别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不够深入;三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仍然比较单一,生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政务公开组织协调、会商、政策解读、保密审核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持续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文件集中公开和数据融合工作,有效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政策,多采用图表、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政策解读。

  四是拓展平台功能。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回应群众关切。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同质共享公开、办事、服务等信息,提升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全市收取信息处理费共计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