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60件,依法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78件,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作出新的贡献。
(一)紧扣年度工作,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一是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各级各部门“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二是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三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四是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多方渠道、多个平台和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相关信息,权威解读相关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精准说明防控措施,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广大群众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二)完善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加强。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编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机制,对依申请公开提供的政府信息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二是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和层级监督功能,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推进诉源治理。三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通过培训、辅导讲座,推进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资源整合,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全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沟通协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产生、流转到保管全流程。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认真落实《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和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发布标准。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均包含完整标题、文号、“三统一”编号、发文日期、公开日期、有效性标注、解读和回应链接等“八要素”,均提供文本下载链接,做到立改废释并举,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强化数字赋能,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构建网上政府数据底座,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贯通,加强网站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等功能,打造标准统一、分级维护、内容丰富、数据共享的政务知识库,实现一网可查、一网可答。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利用和传播。二是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和实时监测。三是开展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对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五)优化服务体系,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大数据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取消要求下级单位提供不必要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三是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年度工作逐级细化分解,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四是坚持考核评议。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结合省政府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定期落实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网站更新、信息发布、重点领域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问题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3 |
4 |
65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09 |
125 |
16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8387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65161 |
||
行政强制 |
19691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765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72 |
98 |
11 |
7 |
10 |
28 |
25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9 |
2 |
0 |
0 |
0 |
0 |
3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38 |
29 |
9 |
2 |
4 |
12 |
89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37 |
17 |
0 |
0 |
2 |
6 |
26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2 |
0 |
0 |
0 |
0 |
0 |
2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3 |
3 |
0 |
1 |
2 |
1 |
4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46 |
2 |
0 |
0 |
0 |
0 |
48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55 |
0 |
0 |
0 |
1 |
0 |
56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5 |
2 |
0 |
0 |
0 |
0 |
17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10 |
30 |
2 |
2 |
0 |
8 |
85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5 |
6 |
0 |
0 |
0 |
0 |
4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4 |
0 |
0 |
2 |
0 |
0 |
36 |
|
2.重复申请 |
44 |
5 |
0 |
0 |
0 |
0 |
4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6 |
0 |
0 |
0 |
0 |
0 |
6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43 |
1 |
0 |
0 |
0 |
0 |
44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其他 |
36 |
2 |
0 |
0 |
0 |
1 |
39 |
||
(七)总计 |
2326 |
97 |
11 |
7 |
9 |
28 |
247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5 |
3 |
0 |
0 |
1 |
0 |
7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1 |
9 |
5 |
2 |
27 |
19 |
0 |
0 |
0 |
19 |
4 |
1 |
1 |
2 |
8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兼职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基层政务公开骨干队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
二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各级各部门在政策文件解读上下了一定功夫,基本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但个别单位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解读材料的质量还不够高。
三是基层“两化”工作有待提高。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标准化规范化不够,有的领域深层次公开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依托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本级第三方政务公开评估工作,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工作做到定期巡检,以通报整改为抓手,加强监督指导。
二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加强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研判交流,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查制度,有效化解行政复议。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切实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建立政务新媒体矩阵,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到政务公开精准、生动、全方位、多形式。
三是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办。及时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工作,适时组织年度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复查考核机制,对不及时改进更新的,督查结果予以全市通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全市收取信息处理费共计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