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新《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43条,依申请公开1551条,有效提高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聚焦权力配置运行,用权公开进一步加强。一是有效落实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按照配置公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要素,依法公开各级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目前,全市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全面完成,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均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同步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有效推进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坚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所有列入行政职权目录的行政权力事项,在行政职权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坚持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对行政许可目录进行全面梳理,自上而下建立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目录。坚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依托各级政府网站,依法公开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同时,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务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依申请办理等机制,全面规范政府权力运行过程制度,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各区人民政府主动对接市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以用权公开为导向,指导督促各基层政府于2020年10月前全部编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各区政府网站公开。三是有效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使其办事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建立健全了来信来访接待、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不断完善内部制约机制。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系统梳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各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此外,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二)聚焦“六稳”“六保”,政策解读回应进一步加强。一是有效助力做好“六稳”工作。为推进就业信息及时公开,各区、各部门开通线上招聘渠道,发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作用,做好政策宣导,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及时发布复工复产等政务信息,助力企业加速复工复产,畅通产业循环。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定期向临夏地区推送我市就业岗位信息,加大对贫困劳动力的支持力度,督促接收企业开发就业岗位。为推进扶持政策及时公开,各级各部门及时发布疫情期间财政经费及企业扶持政策。如,市、区及相关部门先后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执行房租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扶持政策、应对新冠疫情稳生产措施申报指南等系列政策,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为推进政策兑现及时公开,各级各部门及时发布关于开展新创办小微企业税收奖励、各区规模企业人才个税奖励、市存量企业经营贡献奖励、“三高”企业两税超基数奖励等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提升了政策的知晓率。二是有效推动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推进复工复产政策宣讲,各级各部门积极打造就业政策包,通过网上办事平台、微信、电话等渠道做好政策宣讲,上门为重点企业答疑解惑,进一步做足精准施策基础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向困难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稳就业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开展创业优惠政策宣讲会,提高创业优惠政策知晓度,促进创业优惠政策落地,解决企业新引进人才落户的燃眉之急。为确保扶持政策及时公开有效,各区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了“就业援助”“招聘信息”等专栏,针对不同重点群体开展分类就业帮扶,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和个人查询办理业务的便捷性。及时公布人才生活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场地补贴、自主创业奖励、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招聘人员等群众迫切关注的民生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保就业”政策的精准性。为实时发布惠民政策、资金流向等信息,各区各部门及时公开“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儿童福利和孤儿基本保障”“捐款救助”等相关领域信息,并印发关于养老服务机构星级“以奖代补”运营补贴和人才奖励补助发放名单公示等民生信息。为推进“政务+媒体+服务”有效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各区各部门围绕重大政策部署及时进行信息收集和权威解读。如,市、区相关部门每天通过各种快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报全球及本地疫情动态,第一时间发布防控通告。2020年,仅“思明快报”微信公众号就推出报道3932篇,总阅读量超过5150万次,切实发挥了官方政务公开平台权威性、公信力的优势,起到了传信息、提士气、聚人心的重要作用。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一是有效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为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等要求,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如,各区上线的“公司登记小助手”等微信便民小程序功能,及时推送服务信息,辅助企业快速准备申请材料。同时,对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企业和群众的常见问题和解答进行梳理,及时公开办理规则和标准,实现100%发布和动态更新。为全面缩短登记办理和政策咨询时限,各区压缩了各类商事主体设立登记审批时限,实现网上审批项目当日提交次日内完成。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积极创新“证照联办”新模式,开展“一件事”套餐办理服务,做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证照统发”。此外,对即办件事项占比进行再次调整,对企业办事时效进行再次提升,企业注销事项由原来2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办件,减少群众业务咨询办理跑动次数。为全面实现服务信息动态管理,2020年以来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已完成包含名称预先核准、内资企业核准登记等共110多个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的梳理工作,所有办事指南实现及时发布、动态管理。二是有效增强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为积极推行网上政务新模式,各级各部门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审批”模式。如,思明区2020年网上办件同比增长23.29%,邮寄办件同比增长1.5倍。为推进“一次办”,各级各部门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落实“秒批秒办”工作要求,梳理并公布高频事项实现“智能秒批”业务。翔安区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综合提供在线预约、在线申报、在线缴费、在线查询等功能,“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总事项占比超过96%,推出首批6个部门60个高频事项“秒批秒办”。为优化整合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一趟不用跑”,各区开设了市政服务专窗,将水、电、气、广电网络等市政公司的部分服务事项纳入专窗办理,让群众享有“一站式”市政公共事项服务。为积极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各区坚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双公示”。为积极做好全方位政策解读,各级各部门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举办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网上视频直播节目,丰富了政策宣传和解读服务的方式和渠道,提高了解读质量。三是有效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市、区第一时间建立指挥部工作领导体系,建立部门同步联动、快速协调解决的工作机制,主动发声、正面引导。第一时间通过各种快报、微信公众号发布快讯,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如,疫情期间有人传言夏商民兴超市有员工感染,思明区针对这一谣言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快讯《夏商民兴超市(湖滨四里店)员工没有感染!》,及时对该舆情进行应对,阅读数突破5万次,得到群众认可。为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各级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公众及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并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和公众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不断提高公众的应对能力。为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同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
(四)聚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有效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市、区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公布的26个国家试点领域的标准指引,于2020年7月25日前出台了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各区人民政府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公开标准,编制完成了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于2020年11月10日前在各区政府网站公开。同时,采用“26+N”拓展其他领域目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标准目录落地。二是有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各区人民政府,各基层政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逐项对照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其部门、镇(街)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各级各部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责任,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处置机制,对群众诉求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同时,统筹推进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网上办事大厅“开卷式”审批、“一件事”办理集成套餐等系统,借助“闽政通”和“i厦门”等政务平台,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企业效能,推动在线服务平台从“能用”向“好用”转变。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各镇(街)便民服务点均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打造集信息公开、服务展示、查阅办理于一体的政务公开线下服务平台。三是有效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新《条例》,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线上系统、电话咨询、邮箱信件、当面申请等受理渠道,加强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同时,为加强社会评议监督,结合职责权限和本级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在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逐件解释说明。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广泛开展广播电视问政、在线访谈、政策大讲堂等主题活动,有效增进了政民交流互动。为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各镇(街)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编制“办事一本通”,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
(五)聚焦落实新条例,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加强。一是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同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了内部制度,规范了答复文书格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二是有效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有关要求,市、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检查整改、评优问责等制度机制,至2020年11月,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全市322个政务新媒体纳入规范化管理形成矩阵。同时,市、区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服务和应用融通,有效提升了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和整体发声能力。各区各部门从提高微博、微信公众号及APP内容发布质量入手,通过对政府信息的梳理、归纳,利用图解、图表等直观形式展现,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便民服务水平。2020年,仅海沧区就发布微博249条,粉丝8743人,推送微信235条,总用户32366个;市文旅局网站发布信息2037条,官方微博4321条,微信公众号1103条,今日头条1148条,有效发挥了新媒体的作用。三是有效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和福建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方案,市、区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检查指导,特别是民众关注的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热点事项,建立健全了公开考核、评议、追责和监督办法,市政府办公厅召开了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办法专题会议,研究了贯彻落实和改进措施。四是有效做好公开工作各项保障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市直各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确定一名负责人,履行本部门、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各镇(街)确定一名负责人,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同时,把新《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为规范考核评估,我市坚持每年对6个区和市直部门进行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动态调整年度政务公开评估考核指标,每季度印发考核情况通报,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2020年,我市在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政务公开指数”指标中增设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完成率”考评,提高各级各部门工作重视程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同时,结合省政府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任务分解、省2020年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第三方评估反馈单反馈的问题,定期落实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网站更新、信息发布、重点领域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问题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2 |
2 |
5 |
规范性文件 |
238 |
238 |
50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70 |
+150 |
53275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62 |
-190 |
30974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394 |
+2908 |
30818 |
行政强制 |
162 |
+27 |
53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8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44 |
37834919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34 |
47 |
7 |
4 |
15 |
2 |
160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7 |
1 |
0 |
0 |
0 |
0 |
2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07 |
19 |
4 |
2 |
10 |
1 |
64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4 |
3 |
1 |
0 |
0 |
0 |
13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8 |
0 |
1 |
0 |
0 |
0 |
9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82 |
2 |
0 |
2 |
1 |
0 |
87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5 |
1 |
0 |
0 |
1 |
1 |
18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5 |
0 |
1 |
0 |
1 |
0 |
17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6 |
1 |
0 |
0 |
0 |
0 |
7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1 |
1 |
0 |
0 |
0 |
0 |
2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02 |
14 |
0 |
0 |
1 |
0 |
51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6 |
2 |
0 |
0 |
0 |
0 |
28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4 |
0 |
0 |
0 |
0 |
0 |
34 |
|
2.重复申请 |
25 |
1 |
0 |
0 |
0 |
0 |
26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2 |
0 |
0 |
0 |
0 |
0 |
2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六)其他处理 |
45 |
2 |
0 |
0 |
1 |
0 |
48 |
||
(七)总计 |
1532 |
46 |
7 |
4 |
15 |
2 |
160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9 |
2 |
0 |
0 |
0 |
0 |
3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2 |
7 |
5 |
6 |
30 |
3 |
0 |
1 |
3 |
7 |
4 |
0 |
2 |
0 |
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质量水平有待提高。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公开渠道多样性与便利性还不够平衡,个别信息碎片化发布在各个平台,群众获得信息的精准性、时效性还有待加强。
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近两年,国办、省政府办出台不少关于政务公开的新规定、新政策,各级各部门虽然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各项机制,但少数单位特别是基层政务公开骨干队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
三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各级各部门在政策文件解读上下了一定功夫,基本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但个别单位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解读材料的质量还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定位,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法定性理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水平。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切实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建立政务新媒体矩阵,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结合国务院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科学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清单,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结合各级各部门工作实际,及时对公开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政务公开精准、生动、全方位、多形式。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检查督办。及时开展政务公开督查工作,适时组织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予以提醒督办,并建立复查考核机制,对不及时按要求改进更新的,督查结果予以全市通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表格中规章、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总数量为2019年、2020年数量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