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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定厦门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请示》(厦教〔2017〕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专项规划,请你局做好规划实施和定期评估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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