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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0100-03-07-2011-045 文 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11-12-14
标 题: 厦门市旅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内容概述: 厦门市旅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厦门市旅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11-12-1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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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时期是厦门发展旅游业并使之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关键时期。实施旅游人才开发战略,做好人才储备,进一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对于“十二五”期间厦门旅游打响休闲度假、商务会展和海峡旅游三大品牌,实现国际知名、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的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根据《中国旅游业“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厦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厦门市旅游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市旅游人才现状和未来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一五”期间厦门旅游人才发展基本状况、经验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状况

  “十一五”期间,厦门旅游业通过实施人才强旅战略,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力度,对全市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升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年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建立了政府、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方投入的培训机制,使人才环境逐步完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旅游人才队伍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从业队伍规模发展较快,旅游行业正式职工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24.1%,较“十五”期间上升了5%;截至2010年12月,厦门共有导游人员3514人,其中中级导游员337人,外语导游员205人。“十一五”期间有617人获得旅游行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证书,1117人通过旅游行业相关工种劳动技能中级以上鉴定,新增导游员1203人。“十一五”期间,旅游教育培训进一步朝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全行业参加公益性教育培训的职工达5万多人次,企业员工岗前培训、上岗培训、轮岗培训等基本形成制度。“十一五”期间建立了厦门旅游专业人才市场,成立了厦门亚太旅游人才发展中心、设立了旅游人才服务窗口,举办多场旅游人才专场招聘会,初步建立厦门旅游人才信息库。

  (二)经验成效

  1.确立人才强旅战略,初步形成人才能力建设体系

  提升旅游行政管理和企业经营人才的执政能力、市场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选派骨干到国(境)内外短期学习、开拓视野,更新经营理念,使全市旅游经营管理人才水平得到提高。

  加大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的开发力度。采用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及执业资格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五年来共开办针对性专题讲座40多期,培训专业技术人才2万多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提高旅游技能服务人才的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通过专业培训和紧缺岗位人才培养建设,建成一支以专业技能人才为骨干,作风精湛、适应旅游产业发展要求的技能人才骨干队伍。“十一五”期间每年举办各类技能型提升培训,覆盖酒店、旅行社、景区(点)、旅游交通等,使人才结构得到优化。

  2.启动旅游人才专项工程,新兴业态、工种和岗位的人力资源开发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启动了厦门旅游人才“百千万”工程,突破了单纯办班培训的局限,确立了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的思想理念。在进行系统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通过首创“旅游教育培训超市”等手段,新工种、新岗位的专题研发与培训方面都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满足了行业和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3.旅游人才专项调研成果初显,旅游专业技术、技能考核认证体系日益完善

  “十一五”期间,启动了“厦门饭店行业人力资源(薪酬)调查”和“厦门旅游人力资源调查”,完成《厦门饭店行业人力资源(薪酬)调查报告》和《厦门旅游人力资源调查报告》。2010年厦门旅游人力资源调查首次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当前我市旅游人才资源的总量、结构和素质,为“十二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和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数据支持。《厦门市旅游人才调查统计试点工作报告》和《厦门市旅游人才调查统计数据分析报告》获得全省课题第一名的好成绩。“十一五”期间成立了厦门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丰富了技能鉴定的对象、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旅游行业总经理、部门经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评机制,为近2000名旅游从业人员颁发了相应的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4.成立旅游人才发展中心,旅游人才市场机制初见成效

  “十一五”期间,成立了“厦门亚太旅游人才发展中心”,着手建立厦门旅游人才信息库,为旅游人才交流搭建平台。截止2010年12月底,共举办大中专场招聘会10多场,提供近万个工作岗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线员工“用工荒”的难题。2009年,厦门旅游人才网上线,2010年,厦门旅游人才服务窗口设立,实现了旅游招聘双向无障碍交流。

  5.建立海峡两岸导游培训合作机制,完善旅游培训师资库

  充分发挥对台旅游合作先行先试优势,与台湾导游协会建立了两岸导游教育培训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邀请台湾资深导游培训师来厦讲学,并组织厦门优秀导游员赴台湾交流学习。此外,我市还与高雄市导游协会建立合作,在导游技能技巧、旅游安全防范应对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在师资库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双师型”、专家型师资库,新增“学者型行政名师”、“名导名师”、“台湾名师”和“户外拓展名师”等师资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旅游人才总量和结构还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行业迫切需要

  厦门旅游业快速增长,对旅游人才的需求总量大,而且对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截止“十一五”期末,我市旅游人才直接缺口接近1万人,间接旅游从业人员总量明显不足;人才结构存在关键、紧缺岗位相对不平衡的现象,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速度和要求。

  2.旅游人才投入不足,人才发展整体性推进不够

  “十一五”期间,虽然确立了“人才兴旅”的重要战略,对人才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人才发展总体投入不足,政府、企业、个人三方投入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人才投入与“十一五”人才发展整体推进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

  3.旅游人才总体层次有待提高,专业旅游人才缺乏

  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明显缺乏,人才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大多数企业高层管理者所处岗位和所学专业不一致,导致了管理理念上不可避免带有一定经验管理的痕迹;技术类、技能型人才层次不高,全市旅游类高级技师缺乏,高级导游员空缺,这些都限制了行业总体水平的提升。旅游人才基本毕业于传统的管理类、金融类以及技术类专业,从事电子商务、旅游网络管理、网络营销、旅游资本运营等人才缺乏,急需新专业和新学科旅游人才以及培养这些人才的专业师资队伍。

  4.旅游人才市场功能单一,配套服务尚未达到需要

  厦门旅游人才市场功能单一,旅游人才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尚不够健全,旅游人才市场体系仍处在粗放型模式中运行,人才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各项配套人才服务,如人才供需信息对称、流动性人才管理等亟待完善,高级“猎头”、人才测评等人才个性化服务尚不发达。

  二、“十二五”旅游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厦门旅游人才开发要紧紧围绕建设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两个战略目标,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先行先试、创新机制”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新时期旅游人才开发、培养的手段和形式,以服务旅游经济发展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前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培养高层次人才、实用性人才和短缺人才为重点,把培养人才、用好人才和吸引人才作为促进厦门旅游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做好,为提升旅游产业发展整体素质、实现把厦门建设成现代国际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旅游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目标和总体目标

  1.基本目标: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511”人才工程:推动5支队伍、1个市场和1个网络的建设。即着力打造旅游行政管理人才队伍、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旅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旅游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和乡村滨海旅游人才队伍;重点推动全市旅游人才市场建设,优化旅游人才培养和开发体系;全力构建大旅游教育培训网络,探索成立旅游职业教育集团和特色培训基地,努力在人才数量、质量建设和结构调整等方面适应厦门旅游发展的需要。

  2.总体目标:

  ——扩大旅游人才队伍规模。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谋划和宏观指导,吸引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抓紧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梯次补充各类紧缺专业人才,力争到2015年底,旅游直接从业人数达到10万多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资格、技能证书以及职称的厦门旅游人才总数达2万人,旅游人才在厦门旅游产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逐年递增。

  ——改善旅游人才队伍结构。加快人才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的调整步伐,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旅游行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才比例提高到30%,达到15700多人,其中,研究生学历人才比例提高8-10%。

  ——提高旅游人才队伍素质。坚持扩大人才队伍总量与加强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并举,全面提高人才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意识、廉政诚信意识、科技文化素质、业务技能素质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增强人才队伍的理论能力、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完善旅游人才培养机制。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建立和完善人才领导机制、人才选拔机制、人才市场机制、人才培养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依靠制度保证形成一支专业较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梯次衔接、满足厦门旅游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三)发展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全行业大力倡导科教兴旅、人才强旅的氛围,努力营造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加快和引导企业建立有利于各类优秀旅游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提高旅游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2.坚持素质开发第一的原则。要在稳步扩大我市旅游人才队伍数量的同时,提高现有旅游人才素质,特别重视职业道德、实践能力、专业技术、创新精神和外语水平的建设培养,努力优化旅游人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

  3.坚持齐抓共管的原则。要发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厦各类旅游院校、专业旅游教育培训服务机构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培养人才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力作用,建立和完善旅游人才市场体系,推进旅游人才开发的市场进程,合理调整和配置人才资源。

  4.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要转变观念和职能,创新性地开展旅游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在培养政策、培训内容、教学形式等方面不断改革创新,充分利用“海西”区域优势,在人才开发政策方面“先行先试”, 加强和人事与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配合,积极探索适应厦门旅游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开发和培养模式。

  三、“十二五”厦门旅游人才开发的主要任务

  (一)旅游行政管理人才队伍。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启动旅游行政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以提高对旅游业新政策、新趋势的了解及对本地旅游发展的驾驭、决策、危机管理能力为主要内容,加强旅游政策制定、产业研究和行业管理、旅游市场开拓、旅游产品开发和城市形象推广的能力建设。通过各种形式为管理人员创造和提供学习、锻炼机会,不断更新知识,增强创新精神,增长工作才干,提高党政人才的执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十二五”期间,将对市、区两级旅游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普遍进行1-2次的旅游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的培训,使专业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结构更加合理。

  (二)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十二五”期间市、区两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十一五”人才开发的基础上,努力开展多样化的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提高培训,选送优秀管理者参加专业化、高层次的境内外进修学习,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应对市场变化、驾驭市场的能力,培养国际化人才,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其他行业的高水平管理人才进入旅游行业,优化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推动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力争到2015年底,厦门旅游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总量突破3000人。

  (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十二五”旅游人才开发要突出重点,着力做好旅游行业紧缺人才、新型业态专业技术人才、海峡旅游人才队伍和导游员队伍建设。

  1.紧缺专业人才队伍。着重培养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高级研修班、专题讲座和境内外研修、实习,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训支持力度,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2个学时,积极探索与国内外著名企业集团、培训机构合作的有效途径,培养熟悉国际惯例的高层管理和经营人才。

  2.新兴业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温泉旅游、邮轮旅游、高尔夫旅游、海洋、海岛旅游、休闲度假旅游项目策划等新兴、新型旅游业态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养适应厦门“动车旅游”时代,大众旅游及散客自驾游快速发展的旅游策划和专业技能人才;根据“海峡智能旅游”的发展,着力培训一批旅游网络服务、营销、管理人才,紧跟旅游信息化建设发展需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大力引进和培养绿色旅游管理人才、节能专家;积极协调,制定政策,加大新兴人才引进力度,同时要加大对现有人才理念和知识的更新,为促进“十二五”期间我市旅游业新兴业态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3.海峡旅游人才队伍。发挥“五缘”优势,先行先试,推进两岸旅游人才交流合作。以旅游专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产业企业为依托,共同开展两岸旅游人才合作培养、经验交流、学术研究和案例探讨,推动两岸旅游人才使用和评价标准的趋同。借鉴台湾地区在旅游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举办专题培训和中短期赴台学习进修等活动。适应自由行旅游发展趋势,引进和培养台海旅游人才。争取在厦门设立两岸旅游培训基地,努力把厦门建设成为对台旅游人才的摇篮和重要集散地。

  4.导游员队伍。严格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厦门市导游人员教育培训纲要》要求,努力造就一支能代表厦门旅游形象的导游员队伍。完善“导游员素质提升工程”,通过等级考评、师资选拔、政务导游队伍建设、组织各类评优、交流和竞赛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导游队伍结构,提升导游队伍素质。以用为本,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离退休老专家、老教授等优秀人才进入导游讲解行业的弹性用人机制和柔性流动政策。力争“十二五”期间中级导游人数突破600人,高级导游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旅游服务技能人才队伍。适应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以提升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为核心,以旅游企业中、高级技能人才为重点,培养一支门类较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积极推动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到2015年,争取高级、中级、初级旅游服务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2:5:3,中高级服务技能人才突破3000人。

  (五)乡村滨海旅游人才队伍。推进“岛内外旅游人才一体化”进程,以乡村干部、带头人、乡土传统文化传承人、旅游经营业主等为重点,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培育乡村旅游、滨海旅游实用人才队伍。 保证市、区两级经费投入,根据本地人才队伍现状,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探索建立乡村滨海旅游实用人才岗位规范。实施海洋海岛旅游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通过举办乡村旅游经营知识讲座、乡村旅游服务技能培训班和网上培训辅导等形式,强化技能型、服务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向旅游行业转移过程中的教育和培训,推进我市乡村旅游、滨海旅游的发展。

  (六)旅游专业人才市场。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旅游人才市场建设,构筑人才开发的交流平台,建立选拔、任用人才的激励机制。积极扶持厦门旅游人才网建设,加快推进旅游人才信息化建设,通过专业化的旅游人才市场,建设厦门旅游人才库。在现有的旅游人才市场基础上,加强与社区、劳动力输出县市以及相关旅游院校的联系与合作,建设和完善人才供求信息网络,每年举办若干场旅游行业专场招聘会,推动厦门市旅游人才合理流动,形成有序的双向选择人才交流机制,吸收和引进各类旅游专业人才。

  (七)构建大旅游教育培训网络。加强旅游公共培训平台建设,密切政府、院校、行业、企业间的关系,发挥人才智囊作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高度,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推进和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运用科技手段建立网络培训平台,广泛运用各类传播媒体、电子多媒体、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成果;设立网上课堂,每年推出3—5个精品课程,推广先进文化和经验;通过丰富实用、精致精品的网络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厦门旅游人才网的行业和社会知名度,争取厦门旅游人才网年均访问量达到万10人次;完善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力求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探索成立旅游职业教育集团,争取国家旅游局在厦门设立旅游培训基地,加快人才开发机制;加强和旅游院校的合作,密切行业、教育和企业的沟通,开发旅游业发展需要的教材、课程和培训方法,培养出旅游业亟需的、企业认可的后备人才,推动旅游教育培训工作长远发展。

  四、“十二五”厦门旅游人才开发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从战略高度加强对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人才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旅游服务质量、旅游业的整体水平,关系到旅游业发展的前景,全行业要充分认识到新时期加强和提升旅游人才队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旅游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摆在首位。旅游企事业单位等用人主体要成立相应的旅游人才工作机构,明确职责,确保《“十二五”旅游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和实施。

  (二)保证投入,建立旅游人才发展专项基金。明确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保证经费支出,加大旅游人才开发力度。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从市旅游发展资金中提取10%的额度作为旅游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旅游人才的培养、引进、奖励以及重点人才工程的实施,并按照1%的比例逐年递增,确保厦门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区级旅游行政部门和其他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将人才开发和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固定预算,做到资金保证、措施有力、实施到位。

  (三)营造环境,形成全行业重视的良好气氛。加强旅游人才开发宣传力度,大力推广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先进工作方法和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优秀旅游人才,充分肯定优秀人才在旅游事业中的贡献,激发各级用人单位及人才个体对人才开发的自觉性和人力资本投资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全行业关心、重视旅游人才培养,支持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分工协作,完善社会化旅游教育培训网络。

  (1)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旅游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成立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专门办公室,负责旅游人才和教育培训的统筹协调、监督推进和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定方案并切实组织实施。

  (2)在厦的大中专旅游院校要做好基础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密切与行业和企业的沟通,加强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教材和课程建设,培养旅游业亟需的、旅游企业认可的旅游后备人才。加大旅游调研力度,为产业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3)旅游培训中心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以中青年为骨干的、由旅游院校的教师和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业务技能精湛的企业专家、导游等相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加强适合岗位需求的教材和课程建设,加强培训者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培训质量。

  (4)旅游企业要发挥人才开发的主体作用,建立和完善职工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实施本单位人才发展规划、教育培训计划和奖惩制度等,设立专门负责培训管理的职能部门,使日常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单位日常培训档案,并按照要求及时将日常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参加人数、考核情况等,上报市旅游局岗培办。

  (5)旅游从业人员要重视自身素质建设,自觉参加单位组织的内训、各类公益性培训,加强自我学习能力,不断更新知识、提升技能。没有参加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予技术等级晋升,不予通过年度考核。

  (五)狠抓落实,建立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和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 市、区两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固定预算,加大旅游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各旅游企业要发挥培训主体作用,建立培训档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各种适应性的短、中、长期培训,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建立人才开发保障经费制度,把培训与考核、奖励、用人相结合。

  (六)创新手段,不断探索总结旅游人才开发的新方法、新经验。总结“十一五”旅游人才开发的特点和规律,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加强对人才开发理论和培训方法的创新研究,认真总结、提升在培训中创造的新经验。整合旅游人才信息资源建立导游师资库、职业经理人信息库、旅游专家库等重点旅游人才数据库,提高人才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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