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H2025G05-G地块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25〕183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H2025G05-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42号)、《关于J2025G03-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44号)、《关于2025XG05-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沧区05-06一农片区海翔大道与鼎山西二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H2025G05-G)、集美区11-06后溪片区金岭北路与埔岭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编号:J2025G03-G)、翔安区13-05内厝片区民安大道与锦田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25XG05-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你局依法依规开展上述地块出让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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