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XG04-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25〕125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5XG04-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翔安区13-03新圩片区新曦大道与庄垵北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25XG04-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你局依法依规开展上述地块出让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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