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P02地块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25〕33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5P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1号)、《关于2025P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2号)、《关于2025J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思明区03-13观音山片区纪念馆西路与台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25P02)、思明区03-12前埔片区岭兜南一路与岭兜西五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25P03)、集美区11-04软三片区灌口中路与凤岐路交叉口西南侧G36地块(编号:2025JP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二、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你局依法依规开展上述地块出让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