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P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24〕219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4P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4〕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湖里区06-11五通高林片区环岛东路与泥金南路交叉口西南侧(C46)地块(编号:2024P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拍卖起叫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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