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新机场卸油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24〕198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厦门新机场卸油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4〕3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提出的厦门新机场卸油码头工程海域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

二、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海域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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