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袁志方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厦府〔2024〕18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袁志方,男,汉族,2000年9月出生,湖南邵阳人,2021年11月入职,生前系厦门市思明区厦禾消防救援站战斗员,四级消防士消防救援衔。2024年7月18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浦南新村117号灭火救援战斗行动中壮烈牺牲,年仅23岁。
袁志方同志入职以来,始终对党忠诚、牢记使命、英勇顽强、冲锋在前,先后参加抗击超强台风“杜苏芮”等重大应急救援战斗,参与各类灭火救援行动300余次,疏散和营救群众多人。在抢险救援的紧要关头,在人民群众的危难时刻,他总是毅然决然挺身而出,勇当逆行者、甘当奉献者,成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坚实力量;面对被困群众、面对熊熊烈火,他用英勇无畏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入职时的庄严承诺和铮铮誓言。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给予袁志方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袁志方同志的先进事迹,牢固树立并全面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勇毅前行的社会正气,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奋勇拼搏、贡献力量。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