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厦府办〔2024〕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度厦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第6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市委同意,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情予以通报。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需调整变更目录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及时按程序报请市政府研究决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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