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朱庆华任职的通知
厦府〔2024〕12号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
朱庆华兼任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
原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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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府〔2024〕12号
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
朱庆华兼任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
原厦门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副局长,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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