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七届厦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厦府〔2022〕3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上级文件有关规定,经第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省政府复核,决定聘任下列同志为第七届厦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钟兴国 市委原副书记
副主任:黄 杰 市政府秘书长、一级巡视员
徐文东 市政协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一级巡视员
杜昌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玉生 驻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
委 员:李本年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陈永东 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许俊强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级巡视员
林奕田 市委台港澳办二级巡视员
傅建洪 市国资委二级巡视员
李明哲 市司法局副局长
纪 豪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珍雅 市商务局副局长
史春玲 市审计局副局长
任晓梅 厦门港口局副局长
连 任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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