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七届厦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厦府〔2022〕3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上级文件有关规定,经第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省政府复核,决定聘任下列同志为第七届厦门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任:钟兴国 市委原副书记

副主任:黄    市政府秘书长、一级巡视员

           徐文东 市政协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一级巡视员

杜昌营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玉生 驻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

  员:李本年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陈永东 市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许俊强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级巡视员

林奕田 市委台港澳办二级巡视员

傅建洪 市国资委二级巡视员

李明哲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林珍雅 市商务局副局长

史春玲 市审计局副局长

任晓梅 厦门港口局副局长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