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的通知

厦府〔2019〕15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有序推进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经研究,同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办法的通知》(厦府〔201416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0531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95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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