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2020-2035年)的批复

厦府〔2021〕85号

市文旅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提请市政府审批〈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厦文旅〔202111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厦门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2020-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要加强规划统筹。文化是城市的独特印记,要着眼文化强市建设,推进文化设施科学布局,推动全面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多样文化需求。

三、要强化规划落实。要注重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机衔接,对照《规划》的总体布局与发展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执行到位。同时,在相关控规的编制、调整中要严格落实《规划》要求。

四、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是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如确需变更和调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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