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进驻工作的通知

厦府办〔2015〕242号

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对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事项进驻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同意“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等37个审批服务事项(含7项行政许可事项、“采购涉密工程、货物和服务密级认定”等27项公共服务事项、3项行政确认事项)暂不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详见附件1)。各相关单位应按照服务承诺要求,做好办事指南制作、审批服务办件、审批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对经过各部门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沟通一致,拟于近期进驻市政务中心的67个事项(含13项行政许可事项、44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行政确认事项),请各部门积极做好需求对接、人员培训、综合保障、审批信息公开等进驻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年底前完成进驻;确因人员紧张等暂不具备进驻条件的事项,相关部门须取得市审改办、市政务中心管委会的同意,并明确进驻期限。

  三、各单位应从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切实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做到“充分授权”,进一步强化政务中心“一站式办结”功能。

  四、关于今后审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工作。因法律法规调整、部门职能划转、事项“减放并转”等原因,个别事项申请不再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政府授权市审改办实行动态管理,由市审改办研究决定。

  附件:1.关于暂不进驻市政务中心的事项目录

           2.关于进驻或必须进驻市政务中心的事项目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1

  关于暂不进驻市政务中心的事项目录

序号

单位

事项名称

类别

申请不进驻的理由

大项

子项

1 市保密局 采购涉密工程、货物和服务密级认定   公共服务 因涉密事项需要对照《保密秘密目录(秘密)》,且服务对象仅是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年办理不足10项。
2 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定点单位审核转报   公共服务 属于涉密事项。
3 定密授权备案   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仅是涉密机关,授权依据需要对照《保密秘密目录(秘密)》,一次授权为五年。
4 定密责任人名单及定密权限备案   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仅是涉密机关。
5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审批   行政确认 因涉密,且数量极少(至今仅审批1个涉密系统)。
6 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系统维修、销毁定点单位认定   行政确认 属于涉密事项。
7 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核发    行政确认 1.属于涉密事项;
2.需要对载体实施技术处理;
3.近十年没有业务,办件量极少。
8 市文广新局 邀请台湾文化团体或个人来厦门市进行参访、进修、考察、教学、实习、讲学、培训、研讨等人员交流活动的审批   行政许可 由文广新局邀请和审批。因涉及国家政策调整(涉密),已经报请市审改办,列入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9 市公安局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 全省统一实现全程网上审批,且市民已不必再到审批部门申请办理。
10 市海洋与渔业局 渔业捕捞许可   行政许可 因服务对象特殊,各部门需到生产一线集中办理、靠前提供审批服务的事项。
11 渔业船员考试发证   行政许可 因服务对象特殊,各部门需到生产一线集中办理、靠前提供审批服务的事项。
12 渔业船舶登记   行政许可 因服务对象特殊,各部门需到生产一线集中办理、靠前提供审批服务的事项。
13 渔业船舶检验                                     行政许可 因服务对象特殊,各部门需到生产一线集中办理、靠前提供审批服务的事项。
14 市市政园林局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三废处理工培训证   公共服务 目前我市只有三个焚烧发电厂,该项审批不是面向广大群众的,且需要进行特定群体的培训。
15 市民政局 补发涉外婚姻证   公共服务 已设有专门的婚姻登记窗口办理该事项。
16 市经信局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及资金申请报告初审   公共服务 本事项涉及文件均为涉密、非公开文件,且中央每次下文时间不固定,要求提交时间仅有2-3天,时间紧迫。
17 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备案   公共服务 为事后备案,涉及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整改、再评审等多项工作环节,持续时间长,市级和区级环保局、经信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整个验收过程中企业已逐步将相关审核报告送达共同参与验收的部门备案,最后由市环保局统一收取盖章,再转给市经信局即可。若进驻,则要企业最终将经信局、环保局盖章通过的验收中申请表再次送至窗口做登记,实际上给企业增加了工作负担。
18 动漫企业认定   公共服务 因动漫企业集中在软件园,目前已经在软件园办理,且需到企业一线现场核查办理。
19 市旅游局 星级旅游饭店推荐和评定工作   公共服务 因服务对象特殊,到生产一线集中办理、靠前提供审批服务。且该项目每年申报数量极少,平均1-2家。
20 国家A级景区评定和推荐评定工作   公共服务 因服务对象特殊,到生产一线集中办理、靠前提供审批服务。且该项目每年申报数量极少,平均1-2家。
21 市教育局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   公共服务 办理数量极少,派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将造成人力和行政资源的浪费。
22 民办高校制定或调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初审   公共服务 根据《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费〔2013〕41号),服务对象仅是我市的8所民办高校(其中一所是事业单位),我局初审,由发改委审批。每年各校申报次数不多,如制定新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每年最多申报1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调整,原则上须在原标准执行满二年后方可申报。
23 厦门市申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办学项目的审核转报   公共服务 由省教育厅审批,仅于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
24 厦门市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审核转报   公共服务 由省教育厅审批,仅于每年3月、9月集中受理。
25 厦门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的审核转报   公共服务 由省教育厅审批,仅于每年3月集中受理一次。
26 厦门市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受理备案   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仅为学校,我局服务内容为主管部门签盖,审批部门为市外侨办。
27 直属学校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注册、异动、毕业、学历认证等)   公共服务 全国学籍系统网上操作,无需现场办理。
28 市教育局 省二、三级达标高中评估   公共服务 我市全部高中均已评估二级达标评估,新开办的实验中学和民办高中康桥中学尚未达标定级,高中达标评估需要各相关学校和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29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   公共服务 中职学生学籍管理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系统进行操作(新生入学、转学、毕业、信息更改等),网上办理,无需现场受理。
30 中等职业学校补办毕业证明书   公共服务 办理数量极少,派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将造成人力和行政资源的浪费。
31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历证明   公共服务 办理数量极少,派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将造成人力和行政资源的浪费。
32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年审   公共服务 两年年审一次,并集中在一周内受理,派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将造成人力和行政资源的浪费。
33 市国土局 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部分子项) 3.地形图使用审批 行政许可 1.涉密,无法提供保密场所;
2.已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收发件,流转科技测绘与信息化处办理。
34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公共服务 根据厦府〔2011〕200号文委托到厦门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办理。
35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定初审(一级)   公共服务 属初审转报类,需报省厅批准。
36 测绘资质的审核转报   公共服务 全程网上审批。
37 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合同文件签定后备案   公共服务 1.跟行政许可没有直接配套关系;
2.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第54条规定:当确定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可与确定的候补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目前厦门水利建筑市场未出现过此情况,截止目前该事项备案数为零。
 

  附件2

  关于进驻或必须进驻市政务中心的事项目录

序号

单位

事项名称

类别

大项

子项

1 厦门港口管理局 水运工程设计审批   行政许可
2 国内船舶管理企业经营许可(三资企业除外)    行政许可
3 船舶营业运输证许可(省际普通货物运输和省属企业的省内运输)   行政许可
4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行政许可
5 对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装卸、过驳等作业的审核   公共服务
6 《港口经营许可证》备案(港口经营人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办公地址)   公共服务
7 《港口经营许可证》换证(有效期满申请延续)   公共服务
8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初审(省际运输)   公共服务
9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初审(省际运输)   公共服务
10 新增、换发船舶营业运输证   公共服务
11 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   公共服务
12 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基本事项变更   公共服务
13 新增普通货船运力备案   公共服务
14 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备案   公共服务
15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备案   公共服务
16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审核转报(建设港口设施使用三千吨级及以上非深水岸线和使用深水岸线的审核转报)   公共服务
17 港口建设项目行业意见   公共服务
18 港口工程开工备案   公共服务
19 航道工程开工备案   公共服务
20 厦门港口管理局 港口工程招标备案   公共服务
21 航道工程招标备案   公共服务
22 港口工程试运行备案   公共服务
23 水运工程竣工验收   行政确认
24 通航水域工程施工遗留物的清除验收   行政确认
25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变更   行政确认
26 新增特殊旅游客运船舶招投标   行政确认
27 参与航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效能验收   行政确认
28 市发改委 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额度备案   公共服务
29 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限下)项目确认   行政确认
30 市旅游局 一般旅行社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
31 旅行社变更登记备案   公共服务
32 市科技局 市级重点实验室认定   公共服务
33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   公共服务
34 市级创新型企业认定   公共服务
35 厦门市研究开发机构认定   公共服务
36 市级科技孵化器认定   公共服务
37 厦门市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及年审   公共服务
38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公共服务
39 科技成果登记   公共服务
40 科技成果(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公共服务
41 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复审   公共服务
4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复审   公共服务
43 技术转移机构备案   公共服务
44 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   公共服务
45 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认定   公共服务
46 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认定   公共服务
47 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公共服务
48 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   公共服务
49 市国土局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及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部分子项)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含“商转公贷款”和“公转商贷款”) 公共服务
50 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备案   公共服务
51 市体育局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52 市金融办 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许可(含3个子项) 1.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许可 行政许可
53 2.典当行变更事项确认 行政许可
54 3.典当行终止审批 行政许可
55 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含3个子项) 1.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
56 2.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审批 行政许可
57 3.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的注销 行政许可
58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的审批(含3个子项) 1.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申请 行政确认
59 2.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申请 行政确认
60 3.小额贷款公司变更申请与终止 行政确认
61 市环保局 建筑施工禁止时段超标排放噪声、振动许可   行政许可
62 市建设局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及返还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还 公共服务
63 工程担保保函提交保管及取回   公共服务
64 招标公告(含资格审查公告)发布   公共服务
65 对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疏浚作业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的确认   行政确认
66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文件澄清或修改备案   公共服务
67 设计招标备案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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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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