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的通知
厦府办〔2015〕81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入侵和扩散蔓延的势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的通知》(闽政文〔2015〕83号),现将2015-2017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将对松林造成毁灭性的灾害。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情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数量较多的松枯死木和松墨天牛重度发生面积。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及时协调解决防控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分解任务,确定目标责任
各区要加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新疫情,并及时处置。要以2014年秋季疫情普查发生情况为基数,加大防控力度,实现松材线虫病和松墨天牛重度发生面积、枯死木数量和分布镇街数量“三下降”。
(一)翔安区要确保松材线虫病和松墨天牛重度发生面积逐年压缩10%以上,松枯死木数量逐年下降10%以上;
(二)集美区、海沧区要加大处置力度,到2017年底拔除1个以上松墨天牛重度危害乡镇;
(三)思明区、同安区要确保松材线虫病和松墨天牛重度发生范围不扩大;
(四)湖里区要全面强化预防措施,继续巩固防控成果,严防疫情反复或新入侵。
三、明确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一)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岛内思明区、湖里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思明区政府、湖里区政府要做好配合。岛外各区政府对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全面部署防控工作,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将防控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镇(街、场)、村(居、社区)和山头地块。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防控技术指导,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要根据防控目标和省、市的总体部署,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治防并举”的防控策略,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规程》(DB35/T 1451-2014)认真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年度实施方(预)案,按规定及时报批实施。要将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与造林绿化项目相结合,改造项目优先安排疫情或松墨天牛重度发生区,尤其是疫情发生边缘区要加大媒介松墨天牛无公害综合防治力度,实现限期拔除疫点,有效压缩发生面积,防止疫情反复和消除发生隐患。
(三)要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将疫情监测责任落实到镇村、林场。认真组织开展春秋季疫情普查、季度调查和月巡查工作,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疫情数据。加强疫情入侵原因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
(四) 要加强防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配备充实专业人员,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林木种苗、林木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加快培育社会化防治服务组织,不断创新防控机制,大力推广疫情防控绩效承包,积极推动政府购买防治服务,鼓励、引导和支持防治公司、监理公司等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承接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切实提升防控水平和成效。
(五)林业、交通、经信、邮政、电力、建设、市场监督、公安等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防控合力,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实行报检制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材线虫病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要严格松木采伐、运输、安全利用监管,实行疫木就地就近定点除害处理,做好疫情封锁和疫木管理工作,杜绝带有松材线虫的松木及包装材料流失。
(六)要坚持“区投入为主,市补助为辅”的防治资金投入机制,按照防控方(预)案需要,将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满足防控需要。加强防控资金的使用管理,严防挤占和挪用。
(七)各区要根据防控目标、任务和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加大联合督导通报力度,确保防控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和措施“五落实”。要做好防控目标任务完成与履责情况的年度自查与检查考核,并于年底前及时将结果报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森林病虫害疫情应急防控办公室。市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森林病虫害疫情应急防控办公室将按照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对各区防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平时督查、年度检查和期末考核,及时通报结果。对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履行责任,没有完成目标任务或隐瞒、虚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和生态损失的区,按有关要求追究责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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