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动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21〕35号
各成员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厦门市推动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及组成成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红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庭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阮敦梁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上官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潘力方 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郑朝南 市教育局副局长
曹伟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建明 市工信局副局长
邓海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丽红 市民政局副局长
纪 豪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沈瑞全 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朱文彬 市建设局总建筑师
周光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跃进 市商务局副局长
钟海林 市文旅局副局长
陈文锋 市卫健委副主任
陈海涛 市国资委副主任
林怀远 市海洋局总工程师
罗承贤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 岚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伟军 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朱建良 市港口局副局长
李伟宏 市执法局副局长
曹小平 市医保局副局长
姚志萍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童育才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刘义平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玉宝 厦门海事局副局长
黄小平 厦门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黄涛人 行厦门中心支行副行长
谈 晨 厦门银保监局副局长
卢 海 厦门证监局副局长
沈 萍 思明区政府副区长
蒋晓民 湖里区政府副区长
张 达 集美区政府副区长
张善美 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副主任
林郁香 同安区政府副区长
林生海 翔安区政府副区长
叶德传 东部体育会展新城指挥部常驻副总指挥
林 晟 金圆集团副总经理
(二)领导小组 办公室
主 任:陈 岚 市体育局副局长(兼)
成 员:葛灵君 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四级调研员
宋海鸥 市发改委社会处处长
洪建军 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庄如真 市科技局社会科技处二级调研员
韩绍兵 市工信局软件和数字经济发展处处长
蔡明上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吴绵绵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邓小达 市财政局文教处处长
邱晓琼 市资源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副处长
黄 勇 市建设局勘察设计处处长
许文宗 市水利局运行管理与监督处处长
饶 抗 市商务局服贸处二级调研员
李建闽 市文旅局产业发展处处长
沈理通 市卫健委疾控处副处长
龚 健 市国资委统计考核处三级主任科员
杨 璐 市海洋局外宣处副处长
崔宜桂 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
黄隆瑚 市体育局产业处处长
陈挚坚 市市政园林局公园与风景管理处处长
杨 腾 市港口局水运处副处长
潘 登 市执法局执法协调处处长
徐 峰 市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李曦毓 市金融监管局金融协调处三级调研员
陈明泉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后保中心主任
陈 宏 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主任
涂铁昆 厦门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
何伟国 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于宏凯 人行厦门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
陈 思 厦门银保监局统信处副处长
朱 玲 厦门证监局信息调研处处长
高木砂 思明区文旅局(体育局)副局长
彭红棉 湖里区文旅局(体育局)四级 调研员
陈雅爱 集美区文旅局(体育局)二级调研员
曾 涛 海沧区文旅局(体育局)副局长
邵荣民 同安区文旅局(体育局)三级调研员
张世强 翔安区文旅局(体育局)二级调研员
王旭峰 东部体育会展新城指挥部工程部兼前期部副主任
黄 茜 金圆集团产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试点期间工作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挂靠在市体育局,主要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协调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无法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再提请领导小组审议。
(三)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按要求完成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任务,严格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审议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解决试点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工作进展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任务要求,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并于6月25日、11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体育局)。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随各单位人事变动自动变更,不另行发文调整。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18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