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厦府〔2014〕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13年,各区人民政府和市单列考核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厦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大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中趋好态势。经市安委会组织考核评定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通报如下:

  思明区政府、湖里区政府、集美区政府、海沧区政府、同安区政府、翔安区政府、市公安局、市经发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国土房产局、市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海洋渔业局、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市政园林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安监局、火炬管委会、象屿管委会、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厦门港口管理局。

  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单位予以表彰,以资鼓励。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各级政府、各部门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管执法,强化督促检查,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更大成绩。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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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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