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厦门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21日在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厦门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厦门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围绕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力促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250,965万元,增长11.6%。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4,905,996万元,增长16%;上划中央收入3,344,969万元,增长5.7%。全市财政支出5,228,795 万元,增长13.4%。
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4,905,99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1,017,696万元,收入总计5,923,692万元;全市财政支出5,228,795 万元,加上上解上级、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水利建设基金等支出572,436万元,支出总计5,801,231万元。总收支相抵,全市结转结余 122,461万元。
2.市本级财政收入3,133,653万元,完成预算的98.6%,增长9.6%;市本级财政支出3,203,030万元,增长7.4%。
市本级财政收入3,133,65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 990,055万元,收入总计 4,123,708万元;市本级财政支出3,203,030 万元,加上补助区级、上解上级、调出水利建设基金等支出863,843万元,支出总计 4,066,873万元。总收支相抵,市本级结转结余 56,835万元。
(二)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基金收入2,668,17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水利建设基金等收入 238,107 万元,收入总计 2,906,278 万元;全市基金支出2,669,539万元,加上上解省支出 20,000 万元,支出总计2,689,539万元。总收支相抵,全市基金结余216,739 万元。
市本级基金收入1,694,66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水利建设基金等收入168,811 万元,收入总计 1,863,473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1,615,278万元,加上补助区级、上解省等支出150,849 万元,支出总计1,766,127万元。总收支相抵,市本级基金结余97,34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9,563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749万元,减去支出99,015万元,全市结余3,297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5,11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057万元,减去支出64,404万元,市本级结余1,765万元。
以上财政收支数均为快报数,待决算编成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2013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力促稳增长调结构。面对较为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市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功能,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千方百计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助力企业发展。积极实施营改增试点,延续工贸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政策,全年为企业减负22.1亿元。多渠道安排资金10.1亿元,对企业扩产用电、增产多销、技术改造等予以奖励,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稳定工业增长。落实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应急垫资、特色产业扶持等政策,创新模式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资金,实施银行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奖励,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市担保公司设立科技担保分公司,推动科技与金融相结合,惠及18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支持市场开拓。安排出口退税和外贸扶持资金22.3亿元,加大出口信保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特色商圈、大型百货商场、连锁品牌和便利店建设,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大型流通企业将连锁网络向农村延伸,完善城乡流通体系,支持我市成功纳入国家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加大招揽、承办会展项目扶持力度,吸引大型展会在我市举办。实施旅游消费奖励政策,打造“大旅游”产业链,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
优化产业结构。安排各类产业发展资金21.7亿元。扶持海洋新兴产业,支持海洋科技项目攻关、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加大电子信息、平板光电等支柱产业扶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推动软件园三期起步区等载体投入使用。推进厦漳港口一体化整合,支持东南国际航运中心、远海自动化码头等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拓展集装箱业务、开辟港口支线及内陆腹地,集装箱吞吐量增长11.2%。新设富凯海洋高新、七匹狼节能环保等创投基金,实施金融机构落户、增资扩股奖励及股权投资等扶持政策,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推进创新驱动。科技投入11.2亿元。实施科技贷款贴息,鼓励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新设10个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落实促进科技创新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额达14亿元。支持北斗卫星应用产业发展,鼓励设立生物与新医药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兑现“双百计划”、“海纳百川”等高层次人才补贴,积极构筑海西人才高地。
(二)坚持惠民生促和谐。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的财政资金投入,促进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进步。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69.2 %,比上年提高 1.4个百分点。
提高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安排教育资金32.4亿元(含上级专款支出2亿元)。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支持新建18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5,490个,实施集体办和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减免困难家庭幼儿保育教育费。新建34所、建成12所中小学,新增学位1.1万个,支持民办学校吸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费入学,缓解义务教育就读公办校压力。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学校建设“回头看”,有效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年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分别提高110元、150元、160元,学校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增强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医疗卫生投入16.6亿元。加大投入扩增医疗资源,中山医院内科综合楼投入使用,市第二医院、海沧医院二期、翔安同民医院等扩建工程进展顺利,对农村卫生所实施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增加财政补助,支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轻群众就医负担2.2亿元。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390元,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建立贫困妇女“四癌”救助金,完善贫困人群医疗救助体系。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体育投入5.9亿元。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55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投入使用,镇(街)、社区配备综合文化活动场所、电子阅览室,助推我市成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城市。推进市运动训练中心、集美嘉庚文化公共建筑群建设,完成电视高清二期工程改造。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保障市运会顺利举办。
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等投入 30.2亿元。大力促进就业,对企业招收本市农村劳动力给予社保补差,全年新增就业18万人。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扩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范围。实行公交票价补贴,公交免费乘车政策惠及16万65岁以上老人。着力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基本建成1.4万套保障性住房。新增16家“菜篮子”调控基地,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投入,保障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
(三)着力保重点优环境。通过预算安排、银行融资、争取上级资金等多种渠道,加大公共投资力度,有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优化人居环境。
加快城市建设。城市建设投入194.1亿元。支持湖边水库、五缘湾、邮轮母港等片区开发建设,促进岛外四大新城功能完善提升。支持滨海东大道、翔安南路等加快施工,建成一批下穿通道、人行天桥和公共停车场,城市立体交通网络更加完善。建成厦漳跨海大桥和厦深铁路,加快推进翔安机场填海造地、厦安和厦成高速公路、厦门新站交通疏导工程等项目建设,城市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
推进农村发展。农村建设投入14.1亿元。加大水利设施投入,加快莲花水库建设,推进石兜水库等综合整治工程,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鼓励农村股份制经济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建设。设立农村房屋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加快推进小城镇试点建设,实施32个新村建设、老区山区村改造提升项目,引导优质社会资源向农村延伸和拓展。及时兑现各项强农惠农补贴,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促进环境优化。城市环境建设投入14.6亿元。推动建成一批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和生态风景林,实施城市主干道立面整治和夜景改造,开展铁路、公路和流域沿线村庄环境整治,美化城乡环境。实施筼筜湖截污清淤、岛内雨(污)水管排放口截污、湖滨南路积水综合整治等工程,加快推进东部固废处理中心二期工程、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隧道照明,促进能源节约利用。
(四)注重促规范提效益。着力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构建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约束有力、科学高效的财政管理制度。
坚持厉行节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会议、节庆、论坛、展会经费,严禁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审核制度。完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租用行为和配备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结算报销流程和财务审批手续。建立健全“三公”支出监控机制,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3.5%。
加强资金监管。对社会民众重点关切的26个财政支出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涉及金额7.25亿元,收回财政资金4,700万元。抽查66个单位的涉农项目资金,确保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曝光违规行为,增强会计监督透明度和公信力。开展区级财政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强化绩效目标审核,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覆盖率逐步提高。全面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查,进一步盘活用好财政结余资金。
有效防范风险。出台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合理设置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明确全市各级政府债务管理的范围、程序。建立偿债保障机制,多渠道筹集偿债资金,确保及时足额还本付息。积极采取措施化解教育、卫生等历史性债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优化。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逐步改进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4年预算草案
2014年,各级财政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美丽厦门建设为抓手,着力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推动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和科学理财水平。2014年预算主要指标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
全市财政总收入安排9,078,100万元,增长10%。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安排 5,445,260万元,增长11%;上划中央收入安排3,632,840万元,增长8.6%。地方级财政收入减去上下级净缴补及调出水利建设基金共109,744万元,全市财力5,335,51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5,335,516万元。
市本级财政收入安排3,393,200万元,增长8.3%。市本级财政收入减去上下级净缴补及调出水利建设基金共234,284万元,市本级财力 3,158,91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3,158,916万元。
市本级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75,089 万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支出。
2.公共安全180,858 万元,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等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3.教育317,962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项教育事业发展支出。
4.科学技术113,553万元,主要用于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
5.文化体育与传媒50,582 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及相关产业发展。
6.社会保障和就业153,561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促进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济等支出。
7.医疗卫生186,518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
8.节能环保42,054 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整治、污染防范、节能减排、自然生态保护等支出。
9.城乡社区事务330,633 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10.农林水事务82,767 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等。
11.交通运输718,033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地铁工程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公交运营补贴等。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259,221 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52,168 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商贸流通服务和旅游等产业发展。
14.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5,100 万元,主要用于支持金融产业发展。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3,234 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海洋环境保护、气象服务等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25,329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低收入群体的租金补贴等。
17.预备费50,000 万元,占市本级财力的1.6%。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 2,944,093万元,加上调入水利建设基金44,460万元,减去上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000万元后,相应安排支出2,968,553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701,617 万元,加上调入水利建设基金29,000万元,减去上解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0,000万元后,相应安排支出1,720,617万元。主要项目安排如下:
1.土地基金支出1,520,037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城市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1,438,925万元,保障性住房支出50,000万元,补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支出20,000万元,计提教育支出11,112 万元。
2.其他基金支出200,580万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支出80,000万元、水利建设基金支出29,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支出20,000万元、文化体育传媒支出9,000万元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93,05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93,050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67,5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 67,52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
三、深化改革,扎实工作,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为完成2014年财政收支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立足提质增效,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上体现新作为
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安排各类产业扶持资金25亿元。整合优化产业扶持政策,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新兴产业等优势产业的关键领域和环节。围绕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推动信息技术与产业发展的融合创新。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消除重复征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加大扶优扶强力度,鼓励企业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等价值链高端环节延伸,积极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培育壮大龙头骨干企业。继续实施企业增产多销、技改投入等扶持政策,推动工业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打造产业集聚发展平台。建立健全产业园区税收共享和财政保障机制,加快软件园三期、科技创新园、火炬同安翔安基地等园区建设。建立招商奖励机制,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吸引更多带动性强、效益好的总部企业落户总部集聚区。实施财政补贴、搬迁奖励等措施,支持岛内工业企业向岛外工业园区集聚,促进产业布局优化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两岸贸易中心等载体建设,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对接。
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安排科技扶持资金11.4亿元。支持关键技术攻关及产学研合作,加速各类创新载体建设,吸引更多国家级研发机构进驻。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扶植有市场、效益好的科技型骨干企业。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两岸股权交易中心建设,支持设立两岸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落实“海纳百川”人才政策,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来厦创业。
促进出口内需持续增长。安排出口退税和外贸扶持资金24亿元,完善外贸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企业开拓市场、扩大出口。支持设立商事登记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进自由贸易园区申报工作,营造开放、公平、有序的国际化投资环境。支持电子商务等商业模式创新,释放居民信息消费需求。鼓励引进国际高端商业品牌和经营企业,分类推进特色商圈建设。实施赴台旅游、境外旅游包机奖励等政策,完善会展扶持措施,带动我市酒店、餐饮、购物等消费市场发展。
(二)围绕机制创新,在推进城乡功能优化上力争新成效
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268亿元财政性资金,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确保美丽厦门战略规划顺利推进。充分利用财政存量资金和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探索引进境内外民间资本和发挥国企融资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吸引多元化资金共同参与城市开发与建设。
提升岛内外城区功能。优先保障地铁工程、翔安新机场造地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轮渡码头扩建、火车站站房改扩建、海沧隧道及莲岳隧道建设等工程,完善国道324改线、海翔大道等交通路网,增强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继续推进厦港、将军祠西片区等岛内旧城改造,高标准、差异化建设岛外新城片区,逐步提升宜居环境。加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设施和社会治安防控投入,构建公共安全防护网。
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安排农业农村发展资金14.3亿元。加快农民创业园、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高标准农田、种子种苗产业等现代农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提升和品牌建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推进“党建富民强村”工程,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继续深化小城镇试点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农村市政设施和居住环境,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
打造生态文明城市。安排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等资金22.6亿元,支持“百姓富、生态美”行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北部山林等生态功能区保护和改造。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绿化美化,建成一批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和镇村森林公园,推进城市自行车道和慢行绿道建设。加大海域清淤及岸线整治,续建枋洋水利枢纽工程等水源项目,优化城市生活品质。制定鼓励高污染车辆提前淘汰的补贴政策,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提升空气质量。
(三)致力民生改善,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上再创新佳绩
促进教育水平全面提升。安排教育资金31.8亿元。新建、改建一批中小学校,推进科技中学等优质教育资源向岛外延伸、布局。进一步支持农村学校建设和设备改善,促进农村学校办学水平持续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缩小城乡、校际差距。继续实施幼儿园补助、奖励政策,积极扩充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幼儿入园难题。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制度,落实义务教育、中职学校免费及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改善家庭困难学生生活条件。支持高校重点学科和专业建设,提升我市高校办学层次和水平。
促进社保体系更加健全。安排就业、社会保障等资金39亿元。加大就业资金投入,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创业。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儿童医院、翔安医院等项目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水平。扩大对民办养老机构补助范围,支持发展社区、农村健康养老服务,着力构建层次多样、功能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完善保障房投建机制,积极筹措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健全面向市场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
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安排文体事业资金6亿元。深入实施城乡文化互动互补工程,实行公益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支持市运动训练中心、体育中心综合健身馆等一批便民文体场馆建设,加快完善岛外文体设施,保障集美新城图书馆、科技馆、嘉庚剧院等投入使用。继续支持办好文博会、图交会等展会,实施高清电视三期改造工程,推动闽台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加快建设。
(四)深化财政改革,在完善现代财政制度上迈出新步伐
完善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建立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三者相互制衡,有机衔接的预算管理制度。试编项目支出滚动预算,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引入第三方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拨款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建立规范透明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切实做好“三公”经费等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
加强支出管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完善因公临时出国、培训、会议、差旅等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科学合理、完整规范、符合实际的公务支出标准体系,实施经常性监督检查,建立跟踪问责机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把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有效节约行政成本,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强化财政监督。做好政府性债务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债务预警和风险评估,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对重大支出项目实行动态监管和常态抽查相结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确保规范透明、安全高效。深化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综合考评,强化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监管,促进预算单位财务规范管理。
各位代表,当前我市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新的形势和任务对财政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为建设美丽厦门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统筹用于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民生支出及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公共财政预算原称为一般预算。2011年起,财政部采用“公共财政预算”替代“一般预算”的表述,其所包含的收支口径与原“一般预算”相同。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从预算年度财力安排、用于调节政府预算平稳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对于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产生的超收收入,除了依法安排当年支出外,原则上要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后年度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预算程序再安排使用。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有利于保持预算的稳定性和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同时可更好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安排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3.营改增试点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纳税人从原来的按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转变为按增值额计征缴纳增值税。营改增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要税制改革。我市从2012年11月1日起开展试点。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并新增广播影视服务应税范围;自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
4.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
为改善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调动银行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市财政会同相关部门设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资金,专项用于补偿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产生的风险损失。目前资金总规模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合作银行对小微企业发放免抵押、免担保贷款,在产生风险损失时由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资金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偿。
5.双百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厦门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快建设海西人才创业港,大力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的实施意见》,我市计划用5-10年引进聚集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1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300名领军型创业人才。
6.“海纳百川”人才计划
在继续推进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的基础上,我市实施以“一个总纲、十二个人才计划、七大支撑政策体系”为主要内容,覆盖面广、纵横配套的“海纳百川”新一轮人才创新政策体系。该计划涵盖领军型、骨干型高层次人才,卫生医疗、高技能、服务外包等实用型人才,金融、航运、旅游、海洋、软件信息等重点行业和项目急需紧缺型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青年人才和台湾特聘专家等,并配套制定财政资金支持、优惠政策提升、引才网络、创新创业平台、科技投融资、区域性人才市场、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支撑政策,为美丽厦门提供坚实的智力和人才支撑。
7.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是指医院可在药品采购价格基础上按15%的上浮比例加成销售。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是指公立医院实行“医药分开”,医院的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从而降低患者的就医费用。该项政策于2013年3月1日起在我市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减轻居民看病负担。
8.“四癌”救助金
“四癌”救助金是指由市财政从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渠道安排的,用于我市贫困妇女四癌(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子宫癌)救助的专项资金。“四癌”救助金的救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经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四癌且经民政部门审查盖章的贫困妇女。救助金标准分为两个档次,低保户每人最高不超过2万元,其余对象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
9.24小时自助图书馆
24小时自助图书馆是由设立在街区的自助设备、后台网络服务以及图书物流配送构成完整的服务系统,具备自助借书、自助还书、申办新证、预借服务、查询服务等图书馆的基本服务功能。目前,我市24小时自助图书馆已开通55个,主要分布在岛内思明、湖里等人流密集街区。这些设备和全市图书馆联网,借阅者在任意一台设备服务点借阅图书,可以在任意一台设备点归还,不受地域限制,真正意义上实现通借通还。
10.农村劳动力社保补差
农村劳动力社保补差是指我市对企业招收本市农村劳动力与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差额由财政予以补助,以鼓励企业招收本市农村劳动力。
11.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的专项基金,主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抢救费用、丧葬费用进行垫付。救助基金来源包括:按照我市交强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以及社会各界捐赠等其他资金。
12.农村房屋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农村房屋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支持对象为试点工作期间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业务的承办金融机构。具体做法是对出现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无法履行债务的,按本金损失的一定比例补偿贷款金融机构。
13.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一般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14.两岸股权交易中心
我市两岸股权交易中心经市政府批准后于2014年1月设立,按照“政府监管、券商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委托前海股权交易中心运营和管理。在复制前海模式的同时,借鉴台湾柜买中心经验,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股权托管、登记、转让、融资、结算、过户等提供专业化服务并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咨询、评估等增值服务。该中心为我市企业提供一个新的投融资平台,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15.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16.预算管理综合考评
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是指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通过指标量化打分,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工作。为确保对全市近百家一级预算单位的综合考评顺利开展,市财政专门制定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明确考评内容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会计基础管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决算管理、对下属预算单位财务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并细分为近60项明细指标。通过综合考评,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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