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情况的通报
厦府〔2013〕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精神,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12年先后对全市六个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评估。现将督导评估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细则的通知》(闽政教督〔2012〕13号)要求,接受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以下简称“区”)督导评估的区必须满足两个前提:一是完成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二是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差异水平达教育部认定的合格标准。督导评估的内容分为“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等4项A级指标,总分100分,得分85分以上认定为合格。
此前我市六个区均已完成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合格标准。(各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八项指标的均值和差异系数详见附表)。
本次市级督导评估通过实地考察镇街、普通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走访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估结果显示,几年来,我市各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成效显著,六个区均以较好成绩顺利通过省、市两级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2年,思明、集美、海沧等三个区还先后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强区” 的省级评估验收。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落实政府责任,优先发展教育
厦门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义务教育发展。早在1998年就出台《关于扶持一般学校办好所有初中的若干措施的决定》,2007年制定了《关于破解就学难,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2010年成立厦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与各区政府签订责任书,落实具体措施。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都能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大民生工程”,履行政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推进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33173人,其中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有107813人,占80.9%,他们享受与本市居民相同的免杂费、免课本费、免簿籍费等全免政策。各区都建立了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对镇、街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制度,党政领导定点联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区主要领导干部深入学校调查研究,解决学校发展难题,区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思明区设立了义务教育办公室,配备了街道专职教育干部,与学校、老师建立联系紧密的工作机制,组织入学、防流控辍,确保思明区辍学率长期稳定处于低位。集美区各相关部门对教育事业发展超前规划、优先安排、优先保障、舍得投入,及时调整学校布局,把好地块预留给学校,校舍建设高标准,校安工程走快捷通道。海沧区东孚镇素有尊师重教传统,常年划拨专项经费支持教师继续教育,2012年与区教育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每年各出资400万元,努力打造“教育强镇”。同安区适度超前规划,布点到位,“圈地”到校,做好新城区、工业区和滨海新城的配套学校建设,翻建了一批农村中小学校,重视特殊教育,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教育服务,把职业教育渗透到义务教育中,送教上门,让残疾儿童掌握自理、自立技能,适应社会生活。
(二)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伴随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市政府统筹教育经费,于2000年启动扶持农村义务教育行动,每年投入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4000万元,2011年起增加到每年6000万元,2006-2011年投入专项资金4.4亿元扶持农村薄弱校,2008年开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师资、设备、校舍标准化配置。四年来,全市共投入7.8亿元全面完成 217所中小学校安加固工程。2012年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实行统一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并率先在全省推行农村义务教育膳食补助。
各区委、区政府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加快学校建设步伐,扎实做好“校安工程”,优化中小学办学条件,推进教育技术信息化建设。思明、湖里、集美、海沧等区公办中小学已经实现了班班多媒体、校校塑胶跑道,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校园数字化和教育技术手段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集美区结合新城建设,2009-2011年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达15.6亿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38所,校舍加固17所;用于配备仪器设备、图书近2000万元,全区校园面貌焕然一新。同安区2010-2012年用于新建、改扩建学校5.2亿元,用于“校安工程”1.4亿元,用于学校标准化建设9500万元, 用于学校配套仪器设备添置6000万元。翔安区2010-2012年用于新建、扩建学校校舍9.96万平方米,新征校园面积813亩。同安、翔安等区还将义务教育标准化覆盖到所有“教学点”, 较大程度地改善了山区和边远农村孩子的就学条件。
(三)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发展
我市重视教师队伍建设,2009年起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乡教师“同城同编”和“同城同薪”,近年来不断加大教师招聘力度,解决不断快速扩大的义务教育规模对师资的需求。全市教育系统持续开展“三项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教师、校长的轮岗交流,加强教育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能力培训工程,对3590名跨科教师进行强化培训,缓解农村学校学科结构失衡问题;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学指导小组,组织专家开展帮教活动,帮助农村教师实现专业成长,全市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升。2011年以来,在全省第一、第二届教师技能大赛中,我市获奖数量与级别在全省九个设区市中高居榜首,涌现出一批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和优秀农村教师。
湖里区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出台了《湖里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在加大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的同时,2012年从全省引进5位名师和名校长。集美区对全区中小学教师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了教师心理健康档案,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心理健康的教育辅导,对全区小学教师进行心理健康C证培训;采取措施调整优化小学教师任课结构,腾出编制大力加强体美音、科学、心理、综合实践等薄弱学科的专业教师配备,改善了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翔安区在小学教师总体超编的情况下,采取“退二进一”的倾斜政策,一定程度缓解了教师队伍结构性失衡的矛盾。
(四)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为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我市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就实行初中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保证各校生源基本均衡,有效调动各初中校的办学积极性,涌现出一批教育教学质量长期稳步提升的优质初中校。同时改革中招方式,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校并逐年提高比例,建立优质校与一般校的合作办学关系,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
思明区在课程改革过程中,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突出特色教育、打造校园文化,涌现出一批有影响的教育教学成果;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分析反馈、行为改进”的监控机制,强化其诊断性和改进性评价功能,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初中教学质量长年稳居全市前列;嘉滨小学“文明小博客”活动得到中央文明办、团中央及省市文明办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湖里区以教研促教改,在十几所学校推进“先学后教,反馈矫正”实验,着力构建“高效”课堂。集美区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完善硬件设施,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化解学生和教师的不良情绪,培育了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与厦门卫星测控站共建的“知心姐姐”的德育品牌。海沧区积极探索农村小学管理机制改革,试行“小片区”管理模式,201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总分位居全省第一,被评为首届福建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区。
三、主要问题
(一)学位供给不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有待提高。近年来,我市进城务工人员持续快速增加,公办中小学一直无法满足其随迁子女就学需求,目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只有同安、翔安两区达到省定标准,其他四区均未达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的工作要求,与省定标准还有一定差距。
(二)小学教师缺口较大,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有待改善。除翔安区外,其他各区小学教师缺编超过15%,编外合同教师过多,编外教师待遇与公办教师差距较大。农村小学教师学科结构失衡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体、音、美、计算机、科学、心理健康教师紧缺。个别区还存在小学教师学历水平合格率未达标、教师队伍年龄老化、教师在编不在岗等问题。
(三) 区域内校际间资源配置存在差距,城乡学校之间、公民办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距较大。各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八项指标数据显示,公办小学各区生均设备值和除湖里区外的五个区生均场馆面积差异系数均不达标;个别区生均用房和百名学生计算机数差异系数不达标。公办初中除集美和翔安区外,其他四区生均设备值差异系数均不达标;个别区生均用房和生均场馆面积差异系数不达标。农村完小与城区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也有一定差距。部分农村中心小学管辖的完小和教学点过多,管理粗放,教师结构失衡,课程难以开齐开足开好。个别初中校有辍学现象,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民办学校在办学条件、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等均与公办学校存在较大差距。部分民办学校管理失范,国家课程不能开齐开足,校园周边环境差、交通秩序混乱,存在安全隐患。
四、督导建议
目前,我市正在实施跨岛发展战略,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岛外农村城市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将进一步持续快速发展。在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后,作为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城市,厦门要在2015年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各区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受教育权利
1.进一步明确区政府承担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公办学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比例作为对区政府奖惩和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公办中小学。应在充分挖潜扩容,推进各区现有学校建设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我市人口增长速度、人口分布比率及教育规划专项测算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确保稳步、扎实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
3.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民办学校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校暂时无法满足需要时,采取政府提供经费,委托公办学校对辖区内管理较规范的民办学校进行对口帮扶,在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委托其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现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
(二)加大教师招聘力度,努力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和中小学骨干教师来厦工作,特别是到师资薄弱的农村地区工作。持续加大教师招聘力度,继续招聘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改善农村教师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充实骨干教师队伍。稳定教师队伍,逐步解决农村转岗教师的职称评聘问题和教职人员被长期借调问题,确保教师在编在岗。争取提高非在编教师工资标准和福利保障水平,逐步实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
(三)改革农村学校管理机制,推进“小片区”管理模式,解决制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短板问题
严格执行《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2〕59号)要求,改革农村学校现有管理机制,推进并落实“小片区”管理模式,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在小片区内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统一岗位设置和绩效考核,加强常规管理,建立和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学科教研和集体备课制度、质量检测体系。体音美、英语、科学、计算机、心理健康等学科专业教师应统一配置,充分发挥教师、课程、设施设备等资源效益,开齐开足开好所有课程,减少教师过多的兼课科目,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四)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市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各区要加强对“县(区)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湖里区、同安区和翔安区要对照“教育强县”评估指标体系,尽早部署、加快推进“教育强县”建设工作。各区要落实《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精细化管理的通知》,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为依托,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继续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后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配、管、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实现资源配置向学生能力发展的转化,进一步缩小校际间的办学条件差距。继续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与监管力度。
总之,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已实现了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基本均衡。但是,区域间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差距依旧明显,农村义务教育“凹陷”现象仍然突出。因此,在全市实行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学校建设标准和教师编制标准的基础上,我们还必须用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更优惠的政策,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改革发展,特别是要通过提高教师质量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最终实现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市域高水平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附件:厦门市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均衡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5日
附件
厦门市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均衡情况汇总表
一、公办小学
县区 |
生均用房 面积(m2) |
生均场馆 面积(m2) |
生均设备值 (元) |
百名学生计算机数 |
生均图书册数 |
师生比 |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
综合差异系数(≤0.65) |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
思明区 |
3.09 |
0.81 |
4.23 |
0.67 |
1278.65 |
1.26 |
11.58 |
0.31 |
29.78 |
0.27 |
0.05 |
0.23 |
0.04 |
0.25 |
0.02 |
0.33 |
0.52 |
湖里区 |
2.88 |
0.42 |
5.00 |
0.55 |
743.39 |
1.04 |
11.03 |
0.34 |
24.24 |
0.36 |
0.04 |
0.22 |
0.04 |
0.21 |
0.02 |
0.36 |
0.44 |
集美区 |
3.00 |
0.48 |
9.63 |
0.89 |
874.16 |
0.85 |
11.62 |
0.51 |
26.95 |
0.35 |
0.04 |
0.14 |
0.04 |
0.17 |
0.02 |
0.37 |
0.47 |
海沧区 |
3.91 |
0.42 |
8.11 |
0.95 |
1527.10 |
1.10 |
11.97 |
0.54 |
20.65 |
0.53 |
0.05 |
0.23 |
0.04 |
0.22 |
0.02 |
0.39 |
0.55 |
同安区 |
4.04 |
0.59 |
9.80 |
0.98 |
676.24 |
0.79 |
9.79 |
0.65 |
22.22 |
0.45 |
0.05 |
0.36 |
0.04 |
0.34 |
0.03 |
0.50 |
0.58 |
翔安区 |
6.35 |
0.63 |
20.02 |
0.79 |
795.16 |
1.08 |
16.64 |
0.68 |
26.62 |
0.45 |
0.07 |
0.40 |
0.05 |
0.39 |
0.04 |
0.50 |
0.62 |
二、公办初中
县区 |
生均用房 面积(m2) |
生均场馆 面积(m2) |
生均设备值 (元) |
百名学生计算机数 |
生均图书册数 |
师生比 |
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
综合差异系数(≤0.55) |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均值 |
差异系数 |
||
思明区 |
4.57 |
0.59 |
7.05 |
0.46 |
1935.53 |
0.62 |
18.26 |
0.37 |
43.42 |
0.25 |
0.07 |
0.12 |
0.06 |
0.14 |
0.04 |
0.20 |
0.34 |
湖里区 |
3.93 |
0.25 |
6.65 |
0.26 |
820.12 |
1.09 |
12.91 |
0.31 |
34.65 |
0.46 |
0.06 |
0.38 |
0.05 |
0.36 |
0.03 |
0.48 |
0.45 |
集美区 |
3.56 |
0.46 |
10.79 |
0.61 |
2183.74 |
0.55 |
15.25 |
0.25 |
42.00 |
0.05 |
0.05 |
0.05 |
0.05 |
0.09 |
0.04 |
0.03 |
0.26 |
海沧区 |
11.42 |
0.35 |
14.87 |
0.46 |
2959.82 |
0.59 |
15.64 |
0.44 |
36.30 |
0.20 |
0.07 |
0.09 |
0.06 |
0.11 |
0.05 |
0.23 |
0.31 |
同安区 |
6.84 |
0.43 |
10.31 |
0.42 |
1781.33 |
0.73 |
14.19 |
0.42 |
40.89 |
0.23 |
0.08 |
0.26 |
0.06 |
0.31 |
0.06 |
0.27 |
0.38 |
翔安区 |
7.43 |
0.46 |
19.02 |
0.51 |
2600.34 |
0.49 |
16.45 |
0.53 |
51.25 |
0.35 |
0.10 |
0.28 |
0.09 |
0.30 |
0.08 |
0.32 |
0.41 |
注:1.表中数据由《2011-2012学年度厦门市教育统计资料》计算得出。
2.计算范围不含小学教学点、特教学校及县域内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3.差异系数越小,表明校际之间的差距越小,均衡水平越高。
4. 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评估标准,小学各指标差异系数≤0.65,中学各指标差异系数≤0.55为达标。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均达标方可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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