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意见

厦府〔2012〕489号

海沧区、同安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2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闽政〔2012〕24号)要求,为全面完成今年省里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比照省里做法及奖励标准,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列入今年淘汰计划且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企业予以奖励。

  一、奖励标准

  2012年我市共有11家水泥生产企业被省政府列入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合计水泥粉磨产能273万吨。按照市、相关区各2万元/万吨予以奖励,市级承担546万元、海沧区承担98万元、同安区承担448万元。市级承担部分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区级承担部分由相关区自筹解决。

  二、兑现办法

  对于部分设备要淘汰的水泥企业,奖励资金在完成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后予以兑现;对于全部生产设备都要淘汰的水泥企业,奖励资金在完成任务并收回生产许可证后予以兑现。

  对未按时完成淘汰任务的水泥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附件:2012年厦门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7日

  附件

  2012年厦门市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序号 行业 企业所在区 企业名称 淘汰生产线型号及数量 产能
型号 数量 单位
1 磨机 海沧区 厦门市龙麟凤山建材有限公司 Φ2.2×7.5米粉磨机组、Φ2.4×11米粉磨机组、Φ2.6×13米粉磨机组各1套 49 万吨
2 磨机 同安区 厦门市同安区明山水泥联营厂 Φ2.4×11.5米粉磨机组2套 40 万吨
3 磨机 同安区 厦门市同安银田岩城水泥有限公司 Φ2.4×10.5米粉磨机组、Φ2.4×9.0米粉磨机组各1套 36 万吨
4 磨机 同安区 厦门市禾强建材有限公司 Φ2.2×7.5米粉磨机组、Φ2.6×13米粉磨机组各1套 31 万吨
5 磨机 同安区 厦门华金龙建材有限公司 Φ2.4×13米粉磨机组1套 18 万吨
6 磨机 同安区 厦门市同安岩龙水泥有限公司 Φ2.2×7.5米粉磨机组1套 10 万吨
7 磨机 同安区 厦门市顺建水泥有限公司 Φ2.2×7.5米粉磨机组1套 10 万吨
8 磨机 同安区 厦门市岩西水泥厂 Φ2.2×7.5米粉磨机组1套 10 万吨
9 磨机 同安区 福建省同安水泥粉磨厂 Φ2.2×7米粉磨机组、Φ2.6×13米粉磨机组各1套 31 万吨
10 磨机 同安区 同安路桥水泥厂 Φ2.2×7.5米粉磨机组1套 10 万吨
11 磨机 同安区 厦门市茂安水泥有限公司 Φ2.2×7.5米粉磨机组、Φ2.4×13米粉磨机组各1套 28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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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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