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社局经发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的通知
厦人社〔2012〕25号
各有关企业、培训机构:
2011年,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关于针对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开展免费技能培训的通知》(闽人社文〔2011〕152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送培训进企业”活动,在推动职业培训服务经济发展,缓解企业技术工人短缺,稳定企业技能人才队伍等工作上取得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服务企业发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1〕382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贯彻闽人社〔2011〕152号文和闽人社〔2011〕382号文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人社部门负责牵头制定(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目录,协调学校和企业的对接,指导培训学校做好培训计划,教学质量管理等组织实施工作;市经发局负责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培训需求的统计汇总等事宜;市财政局负责培训经费的安排和管理,做好经费的核拨和监管,确保培训资金落实到位。
二、培训范围和对象
省经贸委去年确定的我市49家省级重点工业企业和市经发局确定的150家市级重点工业企业(具体可上工业经济网www.xmjfw.gov.cn查询)从事紧缺技术工种的在职职工。
三、培训机构
(一)厦门市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达标技工学校和行业所属技工学校;
(二)通过招投标确定的具备开展紧缺技术工种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
四、紧缺技术工种
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公布的急需(紧缺)技术工种为当年重点工业企业免费技能培训的工种(2012年紧缺技术工种见附件1)。
五、培训需求调查
省经贸委确定的我市49家省级重点工业企业和市经发局确定的150家市级重点工业企业,按照每个企业申请培训工种不超过5个、培训人数不超过200人(2000人以上的企业最多为企业职工的10%),2011年已参加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并获得培训补助的员工不再重复参加2012年培训的要求,填写《重点工业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调查表》(具体见附件2),报市经发局运行处。(联系人:林志强联系电话:5397526)
六、培训组织实施
市人社局委托厦门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高训中心”)具体负责培训指导实施工作;企业组织在职员工实行实名制报名,并就培训工种选择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根据企业需求,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具体见附件3),共同制定培训计划,保证脱产培训每月不少于120课时,半脱产培训每月不少于60课时,在培训过程中听取企业和学员的意见,适时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协议书及所附教学计划报市人社部门鉴证后,校企双方即可组织开展培训。
七、考核发证
实行培训与鉴定相结合的制度,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安全操作证考核机构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安全操作证考核,保证培训质量。
八、培训补助
(一)补助标准
按照闽人社文[2011]382号文件标准:一类专业(电气焊、数控加工、模具类专业)全日制按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最多补助3个月3000元;二类专业(其他紧缺技术工种)全日制培训按每人每月700元补助,最多补助3个月2100元。半脱产培训全月按以上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6个月。
(二)补助申报
培训机构在培训考核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填写《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申请表》(具体见附件4),并附:校企培训协议、培训课程表、培训学员花名册、考勤汇总表、鉴定人员花名册、合格人员花名册等材料。报“市高训中心”申报经费补贴。补贴经费按照以下计算:1、职业技能鉴定或安全操作证考核合格率在60%以上的按照培训人数给予补贴;2、合格率在50-60%的按照培训人数80%给予补贴;3、合格率在50%以下的按照合格人数给予补贴。
文件中的附件1、2、3、4可上市人社局网站(www.xmhrss.gov.cn)或市经发局网站(www.xmjfw.gov.cn) 下载相关表格。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5120845
市经发局联系电话:5397526、5397525。
市高训中心电话:5059510
附件:(略)
1、厦门市2012年急需(紧缺)技术工种目录一览表
2、重点工业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调查表
3、培训协议书
4、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技能培训经费补助申请表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经发局 厦门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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