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水利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厦府办〔2012〕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监察局、财政局、水利局、审计局、效能办: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根据市政府下达给各区的《“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提出了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市水利局、市效能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年终各项指标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告市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同安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 市效能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现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同安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同安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理,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争取设立管理机构,积极引导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进行操作管理培训,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一)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厦门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报告》,制订同安区的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进度,落实前期经费,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精心构筑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确保有充裕的建设项目支撑水利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完成东西溪流域综合规划和环评报告报批工作。

  (三)8月底完成官浔溪、西源溪、茂林溪、乌涂溪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报批工作。

  (四)年内完成石浔水闸改造和瑶江橡胶坝改建前期设计和报批手续。

  (五)根据厦门市十大水系溪流综合治理与景观规划,组织开展东西溪流域污染治理、水体景观建设、沿线步行道、休闲设施和绿化景观项目策划、勘察设计、项目前期报批、资金筹措、实施方案等工作。

  (六)协助汀溪水库管理处开展汀溪水库群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

  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一)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兴修农田水利。

  (二)做到建管并重,督促、指导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或水管单位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对已成立用水户协会的单位给予一定的技术和资金上的扶持,落实管护主体和经费来源,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四、水利重大骨干工程建设

  (一)确保完成同安东溪流域综合整治一期工程等省、市级在建重点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加快推进东溪流域下游河道整治二期工程、官浔溪中上游河道治理工程、西源溪治理工程建设。

  (二)按计划完成莲花水库工程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点建设任务。

  五、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治理

  (一)加快确立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筹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区二级水功能区划报批工作,初步建成全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三)全面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足额征收、规范使用水资源费。

  (四)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平方公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建设,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应急管理

  (一)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群专结合的抢险救援力量。

  (二)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继续完善“预警到镇、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落实各级防灾责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防御预案,搞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

  七、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确保2012年水利总投入达到1.69亿元。其中官浔溪治理项目2000万元,东溪治理项目2000万元,西源溪治理项目1000万元,华强基地护岸项目3500万元,城南排洪沟盖板项目400万元,自来水厂改造项目3000万元,农田水利工程5000万元。

  (二)严格按照确定的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计提到位,足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2012年完成农田水利建设投入5000万元。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的征收力度,并确保足额用于水利投入。

  (四)结合实际建立区级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

  (五)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六)落实水利设施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八、基层水利服务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一)年底前全面建立或恢复乡镇水利工作站,初步配齐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建制村要配备1名农民水利技术员,水利重点村要专人专用。

  (三)镇(街)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可以和镇水利工作站合署办公。

  (四)协助汀溪水库管理处按时完成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任务。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将组织力量考核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翔安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 市效能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现根据市政府下达的《翔安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翔安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后管理,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争取设立管理机构,积极引导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进行操作管理培训,确保工程长效运行。

  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一)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厦门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报告》,制订翔安区的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进度,落实前期经费,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精心构筑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确保有充裕的建设项目支撑水利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根据厦门市十大水系溪流综合治理与景观规划,组织开展九溪流域污染治理、水体景观建设、沿线步行道、休闲设施和绿化景观项目策划、勘察设计、项目前期报批、资金筹措、实施方案等工作。

  (三)8月底完成九溪综合治理内田溪及莲溪项目的初步设计报批工作。

  (四)组织开展东溪上游翔安段治理项目前期工作。

  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一)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兴修农田水利。

  (二)做到建管并重,督促、指导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或水管单位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对已成立用水户协会的单位给予一定的技术和资金上的扶持,落实管护主体和经费来源,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四、水利重大骨干工程建设

  确保完成九溪流域综合治理一期(挡潮闸)、九溪综合治理内田溪及莲溪治理、东界溪治理工程等市级在建重点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五、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治理

  (一)加快确立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筹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区二级水功能区划报批工作,初步建成全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三)全面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足额征收、规范使用水资源费。

  (四)做好创建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

  (五)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平方公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建设,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六、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应急管理

  (一) 年底前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

  (二)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群专结合的抢险救援力量。

  (三)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继续完善“预警到镇、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落实各级防灾责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防御预案,搞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

  七、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确保2012年水利总投入达到1.22亿元。其中九溪挡潮闸工程4700万元,东界溪改造2000万元,内田溪及莲溪治理25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3000万元。

  (二)严格按照确定的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计提到位,足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2012完成农田水利建设投入3000万元。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的征收力度,并确保足额用于水利投入。

  (四)结合实际建立区级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

  (五)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六)落实水利设施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八、基层水利服务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一)年底前全面建立或恢复乡镇水利工作站,初步配齐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建制村要配备1名农民水利技术员,水利重点村要专人专用。

  (三)镇(街)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可以和镇水利工作站合署办公。

  (四)按时完成翔安区农林水利局灌溉试验站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任务。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将组织力量考核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集美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 市效能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现根据市政府下达的《集美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集美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一)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厦门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报告》,制订集美区的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进度,落实前期经费,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精心构筑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确保有充裕的建设项目支撑水利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8月底完成田李溪、东李溪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报批工作,组织开展许溪支流李林闸至后溪镇河段治理项目前期设计工作。

  (三)根据厦门市十大水系溪流综合治理与景观规划,组织开展后溪和瑶山溪流域污染治理、水体景观建设、沿线步行道、休闲设施和绿化景观项目策划、勘察设计、项目前期报批、资金筹措、实施方案等工作。

  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兴修农田水利。

  三、水利重大骨干工程建设

  确保完成深青溪瑶山溪综合治理水利工程、拐仔溪河道改造工程、深青溪、瑶山溪出海口河段临时行洪通道工程等省、市级在建重点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四、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治理

  (一)加快确立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筹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区二级水功能区划报批工作,初步建成全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三)全面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足额征收、规范使用水资源费。

  (四)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平方公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建设,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应急管理

  (一)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群专结合的抢险救援力量。

  (二)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继续完善"预警到镇、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落实各级防灾责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防御预案,搞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

  六、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确保2012年水利总投入达到1.025亿元。其中集杏海堤开口改造3750万元、拐仔溪治理项目2500万元、瑶山溪和深青溪河道治理20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2000万元。

  (二)严格按照确定的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计提到位,足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2012年完成农田水利建设投入2000万元。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的征收力度,并确保足额用于水利投入。

  (四)结合实际建立区级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

  (五)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六)落实水利设施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七、基层水利服务和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一)年底前全面建立或恢复乡镇水利工作站,初步配齐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二)建制村要配备1名农民水利技术员,水利重点村要专人专用。

  (三)镇(街)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可以和镇水利工作站合署办公。

  (四)按时完成集美水土保持科教园水利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任务。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将组织力量考核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海沧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 市效能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现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海沧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海沧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一)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厦门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报告》,制订海沧区的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进度,落实前期经费,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精心构筑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确保有充裕的建设项目支撑水利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年底前完成过芸溪2、3、4号支流溪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报批工作。

  (三)根据厦门市十大水系溪流综合治理与景观规划,组织开展过芸溪流域污染治理、水体景观建设、沿线步行道、休闲设施和绿化景观项目策划、勘察设计、项目前期报批、资金筹措、实施方案等工作。

  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一)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兴修农田水利。

  (二)做到建管并重,积极引导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管护主体和经费来源,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三、水利重大骨干工程建设

  确保完成过芸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新阳西区主排洪渠工程等在建重点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四、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治理

  (一)加快确立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筹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区二级水功能区划报批工作,初步建成全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三)全面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足额征收、规范使用水资源费。

  (四)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平方公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章建设,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强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力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有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健全监测网络,规范监测管理,有效控制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五、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应急管理

  (一)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群专结合的抢险救援力量。

  (二)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继续完善“预警到镇、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落实各级防灾责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防御预案,搞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

  六、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确保2012年水利总投入达到3999万元。其中过芸溪治理项目140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2000万元,京口岩蓄水工程230万元,柯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74万元,过坂水库除险加固137万元,龟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92万元,大坑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66万元。

  (二)严格按照确定的计提口径,确保土地出让收益10%及时计提到位,足额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2012年完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000万元。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的征收力度,并确保足额用于水利投入。

  (四)结合实际建立区级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

  (五)落实水利设施管护措施和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七、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一)建制村要配备1名农民水利技术员,水利重点村要专人专用。

  (二)镇(街)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防汛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可以和镇水利工作站或社会(区)事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将组织力量考核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思明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 市效能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现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思明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思明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厦门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报告》,制订思明区的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环节进度,落实前期经费,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精心构筑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确保有充裕的建设项目支撑水利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水资源管理和水土流失治理

  (一)加快确立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筹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全面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足额征收、规范使用水资源费。

  三、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应急管理

  (一)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群专结合的抢险救援力量。

  (二)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继续完善“预警到镇、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落实各级防灾责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防御预案,搞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

  四、加快水利工程建设

  完成滨海街道东宅坑、溪头下、塔头3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对莲前街道办东坪山朗仔尾、东山平岩、东山狗吠桥3座小山塘进行除险加固。确保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按期完成,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五、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的征收力度,并确保足额用于水利投入。

  (二)结合实际建立区级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

  (三)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六、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街道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将组织力量考核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湖里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

市水利局 市效能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我市水利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现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湖里区“十二五”水利工作目标责任状》,分解下达湖里区2012年度水利工作责任目标如下。

  一、山洪灾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应急管理

  (一)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群专结合的抢险救援力量。

  (二)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继续完善“预警到镇、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落实各级防灾责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和防御预案,搞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

  二、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和规费的征收力度,并确保足额用于水利投入。

  (二)结合实际建立区级水利融资平台,争取金融对水利建设的更大支持。

  (三)制定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

  三、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街道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

  市水利局、市效能办将组织力量考核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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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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