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厦府〔2012〕7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聘请下列人员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廖益新(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朱福惠(厦门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孙卫星(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

  吴 旭(福建厦门旭丰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

  李 忻(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博士)

  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期自本届政府组成至本届政府任期届满,其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厦府办〔2007〕253号)执行,日常联络及管理工作由市法制局具体负责。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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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 厦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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