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可清市长对公安消防工作提出要求

  3月22日,市长刘可清,副市长王小洪带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设管理局、市规划局领导,到市公安消防支队走访调研。刘市长看望了市公安消防支队机关及特勤中队官兵,查看了特勤中队消防特勤装备。在听取市公安消防支队工作汇报后,刘市长对市公安消防支队所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市公安消防支队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对我市公安消防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抓基层。要注重抓好基层管理,把基层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抓紧落实三年消防装备建设规划,配齐配强基础消防设施。同时要以“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同安大队为榜样,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促进基层消防部队建设,争创更多全国先进典型。

  二、打基础。我市正在实施岛内外一体化战略和建设国际性城市,大规模建设关系到千家万户,增强消防意识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全市人民。消防支队要为主开展宣传工作,全市广大群众和各企业单位如果都能树立强烈的消防意识,消防工作的任务就能大为减轻,消防工作的实效就能较大提升。

  三、重防范。总结省内外的许多案例,许多火灾都是防范工作不到位引起的,因此要牢牢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把防范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市检查过程中从严不从宽,严是对人民财产的保护,严是对市民群众的爱护;要在火灾防范方面绝不迁就,迁就就是犯错误,迁就就要付出代价。

  四、树形象。要为厦门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用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一流的工作实绩服务我市发展大局。要在先进的基础上更加先进,每个基层队伍都要争创先进集体,每个干部战士都要争当先进个人。要按照“争一流、创先进、走前列”的要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形象,树立为厦门发展确保安全的形象,树立为厦门发展添砖加瓦、提高办事效率的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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