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部门四措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

  一是突出行动重点。以市民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为切入点,特别是土方车,组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迅速营造严管重处的高压整治氛围。二是强化源头管理。全面清查在建工地、施工车辆,逐一排查施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驾驶人资质,严格规范上路施工车辆外观标识、运营路线、时间等登记核查制度。三是开展综合整治。对占道洗车、违法停放、非法摩托车上路等展开专项整治;在“四桥一隧”卡口开展武装盘查,强化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盘查防控。四是深化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微博互动、路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通报整治战果和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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