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实施直读式智能水表及其智能远程抄表系统的通知
厦市政园林〔2011〕144号
各区建设局,各开发建设、建筑设计等相关单位:
为推进开展建设节水环保型城市,实现用水计量信息化管理,提升厦门市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的智能化管理水平。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在我市推行直读式智能水表及其远传抄表系统,自2011年7月1日起,厦门市所有新建项目(含二次供水项目)必须安装直读式智能水表,应当免费提供智能水表安装的位置、电源及其配套设施、GPRS通讯网络等。
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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