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0〕3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整顿和规范对非洲出口秩序,促进中非经贸关系健康发展,做好厦门市开展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工作,厦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了《厦门市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厦门市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
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整顿和规范对非洲出口秩序,促进中非经贸关系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办《关于开展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的通知》(商贸函〔2010〕1041号)精神,决定在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下,开展打击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专项治理(以下简称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国对非洲出口快速增长,出口商品质量逐步提高。但与此同时,我国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现象仍屡禁不止。在一定程度上还有扩大趋势,严重影响了中非经贸关系的正常发展和我国际形象。我国对非洲打假保知形势不容乐观,开展专项治理刻不容缓。
(一)是实现我国出口结构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的关键时刻。长期以来,我国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反映出我国对非洲出口商品仍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初级商品和日用消费品位主,出口档次不高、实力不强,给制假售假以可乘之机。必须以专项治理为突破口,使我国企业逐步摒弃粗加工、低附加值、重量轻质的发展模式,进而推动我国出口结构的优化调整。
(二)是有效遏制我国假冒伪劣商品流入非洲的重要手段。多年来,我国假冒伪劣商品大量流入非洲市场,大部分非洲国家市场上均可买到来自中国的假冒伪劣服装、鞋帽、箱包、电脑、手机及零配件、药品等商品。我国海关近年来查获的出口侵权货物中,近20%输往非洲。必须在一个时间段内,对输非洲假冒伪劣商品予以集中、重点、专项打击,遏制我国假冒伪劣商品流入非洲的势头,以期实现我国出口非洲商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
(三)是树立我国出口商品、企业和国家在非洲良好形象,维护中非经贸关系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尽管多数非洲消费者依然对物美价廉的中国商品印象良好,但我国输非洲假冒伪劣商品严重败坏了"中国制造"声誉。我国输非洲假冒伪劣商品不仅严重打击非洲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更对大量我国优质商品对非洲出口造成负面影响,必须从维护中非经贸关系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对我国输非洲假冒伪劣商品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树立我国出口企业大局意识、质量意识、保知意识;为我国出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有效方式。近年来,相关部门查处的输非洲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不仅有涉案人员知法犯法、蓄意造假,也有我国企业不了解进口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一味迎合进口商低价低质要求。这些案件突出暴露出我国部分企业一味追求短期利益,大局意识、质量意识、保知意识淡薄。必须通过专项治理,使企业自觉承担保护对非洲出口商品知识产权的第一责任,在全社会营造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的主要目标
(一)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铲除一批国内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窝点,严肃惩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生产企业和对非洲出口企业,形成对非洲打假保知的震慑力。
(二)增强国内生产企业和对非洲出口企业的保知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承担保护对非洲出口商品知识产权的第一责任,在全社会营造打假保知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宣传、外事、经发、公安、贸发、海关、工商、检验检疫、质监、知识产权等部门齐抓齐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对非洲打假保知常态化、专业化、制度化的工作局面。
(四)我国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数量显著下降,非洲政府、媒体、消费者等各方对中国商品假冒伪劣方面负面声音显著减少,重树非洲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
三、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主要内容
(一)对重点口岸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厦门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查获输非洲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构成特点和区域分布,在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非洲出口商品质量的查验力度的同时,在重点口岸显著位置悬挂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的标语,设置专题布告栏,公布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的一系列措施、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二)对重点行业进行引导和治理。市贸发局、市经发局、厦门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要指导轻工、纺织、医药保健等行业商(协)会,组织业内企业做出行业承诺,保证杜绝制假售假及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积极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制假售假企业,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形象、保护诚信守法企业的权益。
(三)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市工商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经发局、各区人民政府等,要在对非洲出口商品主产区集中开展现场普法和治理整顿,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无证生产企业,端掉一批制假售假窝点,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重点渠道加强我国驻非洲民营企业和个体商人的管理。各区人民政府及市贸发局、市外办、市公安局等部门要梳理本地区在非洲从事经营活动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商人情况,对于有相关不良记录,或有确凿证据表明已经和将在非洲从事制假售假的企业法人和个体商人,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依法办理限制出境手续。鼓励本地区在非洲企业和商人成立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发现制假售假行为,及时向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反馈。
(五)提出和办理一批重点挂牌督办案件。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厦门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要对各自掌握的与输非洲假冒伪劣商品有关的案件和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定性、结案、处罚。公安机关重点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海关严查出口环节侵权商品违法行为。检验检疫部门对涉嫌假冒伪造检验检疫证书的违法企业依法进行查处。贸发、知识产权等部门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依法取消已查实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企业的广交会及其他重要展会的参展资格。
(六)推出一批诚信守法企业。市贸发局要以广交会参展企业为基础,在相关政府网站推荐一批对非洲出口优质企业,公布其名称、主要经营商品、联系方式等信息,鼓励和引导非洲进口商与这些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同时,设置举报电话,对被举报并经证实存在制假售假行为的企业,取消其被推荐资格和广交会参展资格。
(七)内外联动,做好非洲进口商和消费者工作。市贸发局、市外办等部门要通过走访南非、尼日利亚、肯尼亚、埃及、几内亚等主要进口商和消费者组织等方式,宣传我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听取各界对提高“中国制造”声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国内反馈。
(八)加强对非洲打假保知的宣传力度。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发布、接受采访、在党政机关报纸和杂志发表专题文章等方式,集中宣传专项治理取得的成绩,曝光一批查处的主要案件,表明中国政府对非洲打假保知的决心。密切关注国内外舆情,加强对外宣传和互联网舆论引导,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决定在已成立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内,成立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督促检查各区、各部门工作进展,督办对非洲出口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重大案件。
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办公室主任由市贸发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市专项办、市贸发局、市外事办、市经发局、市公安局、厦门海关、市工商局、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宣传部一位领导组成。
(二)齐抓齐管,有效衔接
各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要注意做好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整体措施的有效衔接,做到不脱节、不冲突、不矛盾。要以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积极探索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打击侵犯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出口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各区、各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对本地区、本部门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进行督导检查,将治理情况、阶段性效果及案件查处情况上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整规办,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2月)。各区、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治理行动。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1年1月)。各区、各部门要集中开展执法、查处、办结一批大案要案,打出声势。同时,将办案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月-2011年3月)。各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本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同时,每月1日和15日将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阶段(2011年3月)。各区、各部门要全面总结本地区、本部门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汇总后,向市政府和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上报对非洲打假保知专项治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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