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通知

厦府办〔2010〕29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八日

厦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精神,提高全市中小学综合防灾能力,使全市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防灾避险要求,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规划。

  一、校安工程总体要求

  ㈠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及市政府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根据排查鉴定结果和项目改造方案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每栋建筑的改造方案,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对中小学校舍分类进行加固或重建,提高中小学校舍抗震及综合防灾能力,优化学校布局。

  ㈡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布局。紧密结合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加强城乡统筹、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优化资源配置。

  二是安全适用。加固项目按照《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进行加固设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房屋结构的承载能力、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不为其他目的而选用造价高、不实用的加固方法,不提高建筑装修标准。对重建和新建、改建、扩建的校舍,要坚决执行新的标准。

  三是有序推进。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方针制定加固改造计划和实施方案。在顺序上,先石板房和预制板房拆除重建;按执行78抗震规范、89抗震规范的时间节点顺序安排校舍抗震加固,其他项目参照省里要求安排。

  ㈢技术要求

  --排查鉴定。包括场址安全排查和建筑安全排查、鉴定。校舍抗震鉴定按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范》(JGJ116-2009)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及审查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市建设与管理局专题会议纪要〔2009〕34号)进行校舍抗震鉴定和鉴定报告审查。位于易洪易涝区的校舍,须进行抗淹没、抗洪水冲击鉴定;台风严重威胁区内的校舍,须进行抗风能力验算。

  --加固工程实施。加固工程项目按照《厦门市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设计指南(试行)》和《厦门市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进行校舍抗震加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依法组织竣工验收。

  --重建工程实施。重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依法招标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签订工程合同。重建校舍必须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满足防范洪涝、台风、火灾、雷击、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要求。

  二、排查鉴定

  至2009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77万人,常住人口252万人。有中小学421所(普通中等学校121所,小学300所),在校生33.76万人(普通中等学校15.97万人,小学17.79万人);有中小学校舍1682栋,校舍建筑面积343.43万平方米。

  经全面排查鉴定,认定未按抗震规范设防应停止使用的校舍14.13万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4.11%;按78抗震规范进行设防的校舍32.42万平方米,占9.44%;按89抗震规范进行设防的校舍118.55万平方米,占34.52%;按2001抗震规范进行设防的校舍178.33万平方米,占51.93%。

  三、规划内容与资金需求

  经对各区上报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进行汇总,规划对执行78抗震规范、89抗震规范的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加固建筑面积114.32万平方米,资金需求6.5亿元。执行2001抗震规范的校舍的加固,根据省校安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安排。其中公办学校加固校舍98.95万平方米,投资概算5.95亿元,包括市属10264万元、思明23209万元、湖里3069万元、集美4956万元、海沧3828万元、同安10283万元、翔安3918万元。民办学校加固校舍15.38万平方米,投资概算5519万元。

  四、规划实施

  ㈠实施步骤

  1、2009-2010年,加固1995年以前建成的校舍建筑面积37.44万平方米,投资2.14亿元。其中,2009年已完成加固校舍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投资468万元;2010年加固校舍36.28万平方米,投资2.09亿元。

  2、2011年-2012年,加固1996-2002年建成的按1989抗震规范设防的校舍建筑面积76.89万平方米,投资4.36亿元。其中,2011年加固校舍建筑面积37.92万平方米,投资2.22亿元;2012年,加固校舍38.97万平方米,投资2.14亿元。

  3、中小学构筑物(如围墙、护坎、护坡等)根据排查鉴定情况由各区在2010-2011年自行安排维修或重建,存在明显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或拆除重建。

  ㈡资金筹措

  公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原则上按财政体制分级安排,即市属学校由市财政安排,区属学校由区财政安排;对财力较为困难的区,给予适当补助;民办学校由举办者负责。将校舍安全工程纳入市区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纳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予以确保。

  五、保障措施

  ㈠工作机制

  市政府统筹组织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实施;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区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实施,对中小学校舍质量安全负总责。市、区校安办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监管和督促检查,定期向上级报告实施情况。项目学校负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具体实施,协助做好工程监督管理;做好施工期间安全教育工作,定期报告进展情况。

  市、区有关职能部门要为工程规划的实施开设绿色通道,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立项和基建资金计划工作,加强项目监管;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落实本级政府应承担的建设资金,监督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建设部门要在工程勘察、设计、改造方案制订和工程质量等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执行相关标准;规划、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要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㈡项目管理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实施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设单位和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或新建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施工单位依法对项目施工质量、施工安全负责。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确保建设项目达到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单位要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并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竣工决算审计,按审计结果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㈢资金管理

  工程项目的专项资金要根据校安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建立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切实保证资金安全。

  ㈣减免费用

  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闽政办〔2009〕161号),加大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相关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收取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不符合政策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㈤监督检查

  建立工程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市级定期巡查和区级常态自查制度。市、区校安办要成立专门的专家督查小组,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巡查各项目实施情况,指导、督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确定专人,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整改。

  建立工程评估机制。市、区校安办在工程规划实施期中和期末阶段,要加强对项目责任单位工程目标责任履行、质量管理、专项资金的落实与管理、工作积极性和工程实施成效等情况进行评估。

  建立工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工程安全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建立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大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审计。

  ㈥信息管理

  市、区校安办要认真组织开展校舍安全工程档案资料完善和档案室建设的验收工作,将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采集工作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与工程实施同步推进,分类立卷,查补缺失档案,完善电子档案,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座建筑都按要求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形成完整的、系统的、准确的校舍安全档案。要按照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技术保障方案的要求,逐项落实。要加强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培训工作,建立系统运行维护的长效机制,提高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

  附件:厦门市中小学2009-2013年校舍安全工程计划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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