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市卫健委依据国家、省规划精神,组织起草《厦门“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行动指南。
二、目标任务
《规划》立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聚焦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动发展模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力打造高水平“健康中国”典范城市。
力争到2030年,卫生健康事业达到全省前列、全国先进水平,居民核心健康指标对标中高收入国家和地区。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公共卫生防护体系持续筑牢,基本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均等均质化水平持续提升;三医协同“6+6”医改效能充分释放,两岸医疗康养合作不断深化,台胞就医康养“第一目的地”基础更加坚实,卫生健康数智化转型与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实现人均预期寿命85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43%,为2035年全面建成健康厦门夯实基础。
三、工作进展
2024年7月开启编制工作,编制组通过专题调研、意见征求会、专家评审会、网络公开征集等方式,充分征求市直部门、各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并邀请专业智库对规划进行提升。经多轮论证、广泛征集意见后,完成《规划》编制。《规划》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层减负一致性自评,符合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纲要精神。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四、范围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6年至2030年。
五、主要内容
《规划》由六部分构成,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明确发展目标与核心指标。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发展模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力打造高水平“健康中国”典范城市。
第二部分,推进健康厦门建设,筑牢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与公共卫生安全防线。落实主动健康理念,完善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迭代升级疾控与卫生应急体系,着力构建覆盖健康促进与疾病防控的全链条保障体系。
第三部分,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医疗服务体系内涵提质。统筹各级医疗机构发展,做强特色专科,深化“三医”协同改革,完善分级诊疗,推进研究型医院建设,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第四部分,强化创新要素保障,激活卫生健康发展新动能。夯实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教协同,拓展国际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弘扬优良医德医风,深化“三医”数据治理与共享应用,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部分,拓展两岸融合与对外开放新格局。发挥对台前沿优势,建设台胞就医康养“第一目的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辐射闽西南,稳妥开展国际医疗服务试点。
第六部分,强化组织实施。从组织领导、法治保障、资金投入、监测评估四个方面,健全规划闭环落实体系,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六、注意事项
《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由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市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92-5968962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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