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3年8月,市政府印发上一轮城镇土地基准地价(基准日为2022年1月1日),有效期至2026年8月13日。文件实施三年以来,为我市规范国有土地市场交易、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服务城市发展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轨道网络完善、岛外新城建设提速、产业发展集聚、公共配套(教育、医疗等)升级,土地价值空间格局调整。为积极适应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的新形势,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地价管理工作、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我市工作实际,对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进行更新修订,出台《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2026年版)》(以下简称《基准地价》)。
二、目标任务
在上一版基准地价成果基础上,根据土地市场变化、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土地级别、基准地价水平、修正体系及相关成果进行系统修订与完善,保障基准地价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为我市土地出让、租赁、土地用途变更和建筑功能临时变更等提供价格基准。
三、工作进展
经征求各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市资源规划局起草形成《基准地价》。在此基础上,《基准地价》还依法依规履行政策性文件审查,包括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审查程序。《基准地价》已经第16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于8月14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四、范围期限
《基准地价》自2026年8月14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8月13日。
五、主要内容
《基准地价》主要从完善土地用途类型、优化部分区段土地级别、合理调整基准地价水平、调整部分用途最高土地使用年限、优化调整地价修正体系等方面进行修订。
(一)完善土地用途类型
对基准地价土地用途进行规范和补充,土地用途由17类21项(二级分类)调整为22类30项。其中,新增5类包括:工矿用地(新型产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交通运输用地(线性工程)、交通运输用地(交通场站)。
(二)优化部分区段土地级别
对部分因重大配套投入、产业集聚或规划实施推动片区土地价值有较明显提升的区域进行了级别上调。
(三)合理调整基准地价水平
以2022年至2026年市场变化为基础,结合各区差异,适配下调居住、商业、办公基准地价,使其更加贴合市场行情,保障土地市场整体平稳。
(四)调整部分用途最高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含软件及研发)、交通运输用地最高土地年限调整为50年。
(五)优化调整地价修正体系
结合工作实际,将地价修正体系内容从《厦门市地价管理若干规定》剥离,并优化调整后纳入更新的《基准地价》。
六、注意事项
《基准地价》由市资源规划局负责解释。
七、关键词诠释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基准地价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八、联系方式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处,0592-2855251。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2026年版)》的通知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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