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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政策解读
2026-05-07 10:45字号:

  一、制定背景

  厦门翔安国际机场作为本市重要交通枢纽,其运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形象。为加强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净空环境管理,防范各类影响飞行安全的行为,保障机场校飞、试飞工作安全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目标任务

  《通告》旨在明确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的范围和管理要求,规范各类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活动,确保机场运行安全有序。具体任务包括:

  (一)依法划定净空保护区范围,明确管理边界;

  (二)列出净空保护区内禁止从事的各类行为,减少安全隐患;

  (三)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等重点管控对象实施区域限制,防范空中风险;

  (四)明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形成协同监管合力。

  三、工作进展

  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就《通告》向我市各区、12家相关单位以及泉州市、漳州市征求意见,组织属地社区代表及主要航司开展意见征集与座谈,并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通告》已按规定完成合法性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统一审查程序,并经市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范围期限

  《通告》划定的净空保护区以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基准点为圆心、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覆盖本市全域。同时,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升放活动实行重点区域管控,具体包括翔安区大嶝街道,金海街道后村社区,新店街道蔡厝社区,香山街道莲河社区、霞浯社区、东园社区、珩厝社区等地,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区域。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一)明确净空保护区范围。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为本市机场净空保护区,覆盖全市域,强化整体管控。

  (二)列出八类禁止行为。在净空保护区内,严禁从事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设施;设置影响目视助航设施或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放飞鸟类、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物质或燃放烟花焰火;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从事挖掘、堆积物体;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民航主管部门规定的禁止行为。

  (三)强化无人驾驶航空器管控。在翔安区相关街道及社区等依法不得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区域,严禁升放无人驾驶航空器,确保重点区域上空安全。

  (四)明确法律适用与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净空保护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

  六、注意事项

  在净空保护区内,严禁实施《通告》及法律、行政法规和民航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禁止行为。

  七、关键词诠释

  (一)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指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分为净空巡视检查区域和净空关注区域。

  (二)净空巡视检查区域:指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区域加上适当的面外区域,一般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

  (三)净空关注区域:指净空巡视检查区域之外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

  (四)机场障碍物限制面:指机场跑道周边严格限高的立体保护面,包括内水平面、锥形面、进近面、内进近面、过渡面、内过渡面、复飞面、起飞爬升面等。

  八、联系方式

  厦门翔安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 0592-57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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